邊境走私客(Hart an der Grenze)  

                 (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邊境走私客(Hart an der Grenze)遊戲為2006年由Sérgio HalabanAndré Zatz所設計的派對遊戲,並獲得2006年德國年度遊戲獎項推薦及2007年金畸獎最佳派對遊戲獎項提名。遊戲中玩家們輪流扮演著負責海關的警長,分別對入境旅客的行李進行清點盤查。擔任警長的玩家,可以大公無私的嚴格把關,亦可收受紅包而通融放行。遊戲進行時,若警長查獲非法入境的貨物,旅客將繳付罰款。但若警長所搜查的貨物並無不法,則該旅客將可申請國賠。遊戲持續進行至3個回合結束後,玩家們分別計算最後所獲得的紙幣金額,金額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鐵製行李箱(6)

貨物卡(139)

種類

是否合法

罰款金額

國賠金額

銷售金額

張數

陶壺

合法

1

1

2

39

沙錘

合法

2

2

3

30

草帽

合法

3

3

4

23

雪茄

不合法

5

7

18

洋酒

不合法

6

9

16

神像

不合法

8

12

13

玩家輔助卡(1)

紙幣(1疊,包括面值$1$2$5$10$50$100等金額)

查扣標記(6個,紅色)

額外搜查標記(6個,白色)

警長徽章標記(1)

 

邊境走私客(Hart an der Grenze)  

 

遊戲人數

 

3~6人,以5~6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邊境走私客(Hart an der Grenze)   

 

.遊戲準備

 

(1)玩家們各拿取1個行李箱,置於自家面前桌上。將貨物卡正面朝下洗勻,每位玩家分發5張成為手牌。剩下的卡牌則正面朝下形成牌堆,置於桌面中央備用

 

(2)將紙幣依面值集中分類排列置於桌面中央,每位玩家各分發30(102張,51張,15)。玩家輔助卡則將其置於桌上,讓所有玩家皆能看到

 

(3)玩家們各分發1個紅色查扣標記,5~6位玩家進行時,每位玩家再各分發1個白色額外搜查標記。選一最誠實的玩家擔任首回合的首輪警長,並將警長徽章標記置於該玩家面前桌上

 

.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3個回合,各回合須由所有玩家輪流擔任1次警長(3位玩家進行時,各玩家輪流擔任2次警長)後結束。每輪擔任警長的玩家,須將警長徽章標記置於其面前桌上

 

(1)擔任警長的玩家將手牌正面朝下至於自家行李箱前方的面前桌上,除警長外的玩家們分別打開行李箱蓋,將手牌中的1~5張貨物卡秘密的放在自家行李箱內,不要讓其他玩家看到,再關起行李箱蓋。從擔任警長玩家的左手邊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申報自家行李箱內貨物種類及數量。玩家在申報時只能宣告陶壺、沙錘、草帽等三件合法貨物,且數量不能超過5(如:陶壺4)

 

(2)警長在所有玩家皆完成申報行李箱內的貨物後,可挑選其他任一玩家的行李進行檢查,未被選中的玩家皆視為成功通關,警長亦可決定皆不進行行李檢查。被選中的玩家可決定接受檢查或考慮賄賂警長以逃避檢查。若玩家採賄賂警長以逃避檢查,則雙方可私下交涉賄賂金額。若談判成功,則被選中玩家將賄賂金額交給警長,便可成功通關。但若談判破裂,則仍須進行行李檢查

 

(3)若玩家接受行李檢查,須打開行李箱,並將行李箱內的貨物卡取出,正面朝上排列在自家行李箱前方的面前桌上。若玩家所有的貨物卡種類數量皆符合其申報內容,該玩家可從桌面中央公區領取所有貨物卡下方所標示的賠款金額,其所有貨物卡則算成功通關。若玩家的貨物卡種類數量不符合其申報內容,則該玩家須將與申報內容不符的貨物卡丟置棄牌區,並支付貨物卡下方所標示的罰款金額至桌面中央公區,至於與申報內容相符的貨物卡則算成功通關

 

(4)遊戲中擔任警長的玩家可使用1次額外搜查標記,以多檢查一位玩家的行李,玩家在使用額外搜查標記後,即將其移除遊戲。遊戲中擔任警長的玩家可使用1次查扣標記,挑選一位非其同一輪所進行搜查的玩家,逕自打開其行李箱,秘密查看其所有貨物卡的內容。將與申報內容相符的貨物卡保留在行李箱內,視為成功通關。與申報內容不相符的貨物卡則將其取出,並置於自家行李箱後方的面前桌上。玩家若使用查扣標記,被選中的玩家無法進行賄賂,玩家在使用查扣標記後,即將其移除遊戲

 

(5)除警長外的玩家們將通過海關的貨物卡正面朝下置於自家行李箱後方的面前桌上,由原擔任警長玩家的左手邊玩家擔任次輪的警長,並拿起置於桌面中央的卡牌堆,將所有玩家的手牌數補足至5張,繼續進行同一回合的另一輪遊戲

 

.回合結束

 

(1)在玩家們皆擔任過規定次數的警長後,該回合即告結束。玩家們暫時將手牌正面朝下至於自家行李箱前方的面前桌上,並從行李箱後方拿起所放置的貨物卡,從中選出最多3張卡牌,正面朝下置於自家行李箱的下方

 

(2)接著,從擔任警長的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玩家們輪流宣布自家行李箱的下方的卡牌放置張數,玩家可在遊戲中隨時查看這些卡牌

 

(3)之後,玩家們分別將從行李箱後方拿起未放置在行李箱下方的剩下貨物卡並進行銷售。玩家們根據每張貨物卡左右上角所示的銷售價格數字,從桌面中央公區領取對應紙幣金額,並將貨物卡正面朝上丟置桌上棄牌區內

 

(4)最後,所有玩家計算並公佈自家目前所擁有的紙幣金額,由最窮的玩家決定下一回合首輪擔任警長的玩家。若最窮的玩家不只一家,則由前次擔任警長玩家的左手邊玩家擔任下一回合的首輪警長。並由擔任次回合首輪警長的玩家拿起置於桌面中央的卡牌堆,將所有玩家的手牌數補足至5張,繼續進行遊戲

 

.遊戲結束

 

(1)遊戲在進行完成3個回合後,所有玩家分別公開其行李箱下的卡牌。玩家們分別將自家卡牌正面朝上,並依貨物名稱分類排列於自家面前桌上,準備進行銷售。依據玩家人數,各類貨物可銷售的數量上限規定如下:

 

玩家

人數

陶壺

(39)

沙錘

(30)

草帽

(23)

雪茄

(18)

洋酒

(16)

神像

(13)

6

12

10

8

6

5

4

5

10

8

6

5

4

3

4

8

6

5

4

3

2

3

6

5

4

3

2

2

 

(2)銷售時依照陶壺、沙錘、草帽、雪茄、洋酒、神像的順序進行,每種貨物以擁有其最多數量的玩家優先以雙倍銷售價格出售。若銷售數量未達上限,則擁有次多數量的玩家可繼續以雙倍銷售價格出售,以此類推,直到貨物銷售數量到達規定上限為止

 

(3)若擁有某貨物最多數量的玩家不只一位,但總數已超過該貨物銷售數量的規定上限。則擁有某貨物最多數量的玩家們須以平均分配(即將銷售數量除以人數)方式取得此貨物的雙倍銷售價格。若銷售價格無法平均分配給各玩家,則將餘數採無條件捨去方式處理

 

如:4位玩家進行時,雪茄的銷售數量上限為4。玩家A擁有2張,玩家BCD各擁有1張。進行銷售時,玩家A可獲得28(7×2×2)元,玩家BCD分別獲得9(7×2×2/3)元,剩餘的1元則留置於公區

 

(4)6種貨物分別進行銷售完成後,玩家們分別計算最後所獲得的紙幣金額,金額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若出現平手局面,則將由平手玩家們共同贏得勝利

 

遊戲主題與機制

 

邊境走私客(Hart an der Grenze)   

 

邊境走私客(Hart an der Grenze)遊戲訓練玩家們的推理判斷力、應變取捨力及組織規劃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手上物件管理」等,相當適合在聯誼及派對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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