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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年(In the Year of the Dragon)」遊戲為2007年由Stefan Feld所設計的策略遊戲,並獲得2008年國際玩家大獎最佳多人策略遊戲獎項推薦。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距今約1,000多年前的中國宋朝各地知府,須在一年的任期內帶領著部下度過天災人禍等危機,才能造福百姓,贏得聲譽。遊戲將進行12個回合,各回合須進行行動、人物、事件及計分4個階段,玩家們透過執行各種行動取得資源以對抗危機事件,並藉由延攬各類人士增強國力而獲得勝利分數。遊戲在經過12個回合後結束,玩家們再進行一次最終計分,並由累積勝利分數最高者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遊戲圖板(1個)
人物卡(55張,計5組,每組11張)
各組人物種類 |
顏色 |
張數 |
侍女 |
褐 |
1 |
工匠 |
米 |
1 |
稅官 |
黃 |
1 |
農夫 |
綠 |
1 |
大夫 |
藍 |
1 |
士兵 |
紅 |
1 |
煙火師 |
紫 |
1 |
僧侶 |
棕 |
1 |
士儒 |
白 |
1 |
問號(可代表任何人物) |
墨綠 |
2 |
玩家輔助卡(5張)
行動卡(7張)
種類 |
顏色 |
張數 |
錢幣 |
黃 |
1 |
鐵鎚 |
米 |
1 |
稻米 |
綠 |
1 |
煙火 |
紫 |
1 |
頭盔 |
紅 |
1 |
書卷 |
白 |
1 |
特權 |
墨綠 |
1 |
人物板塊(90個)
種類 |
顏色 |
新手菜鳥 |
||
圖案數 |
數字 |
數量 |
||
侍女 |
褐 |
摺扇1 |
1 |
10 |
工匠 |
米 |
鐵鎚1 |
2 |
10 |
稅官 |
黃 |
錢幣3 |
3 |
10 |
種類 |
顏色 |
新手菜鳥 |
資深老鳥 |
||||
圖案數 |
數字 |
數量 |
圖案數 |
數字 |
數量 |
||
農夫 |
綠 |
稻米1 |
4 |
6 |
稻米2 |
1 |
4 |
大夫 |
藍 |
研缽1 |
4 |
6 |
研缽2 |
1 |
4 |
士兵 |
紅 |
頭盔1 |
5 |
6 |
頭盔2 |
3 |
4 |
煙火師 |
紫 |
煙火1 |
5 |
6 |
煙火2 |
3 |
4 |
僧侶 |
棕 |
佛像1 |
6 |
6 |
佛像2 |
2 |
4 |
士儒 |
白 |
書卷2 |
4 |
6 |
書卷3 |
2 |
4 |
事件板塊(12個)
種類 |
數量 |
太平 |
2 |
乾旱 |
2 |
瘟疫 |
2 |
蒙古侵犯 |
2 |
進貢 |
2 |
御宴 |
2 |
特權板塊(8個,包括5個大特權(2個龍圖案)及3個小特權(1個龍圖案))
稻米標記(24個)
煙火標記(12個)
宮殿指示物(66個)
錢幣指示物(36個,包括15個金幣(每個價值3兩)及21個銀幣(每個價值1兩))
龍指示物(5個,紅、黃、藍、綠、紫各1個)
龍底座(5個)
勝利分數指示物(5個,八角形,紅、黃、藍、綠、紫各1個)
人物分數指示物(5個,圓形,紅、黃、藍、綠、紫各1個)
遊戲人數
2~5人,以4~5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遊戲準備
(1)將遊戲圖板攤平,置於桌面中央。將所有人物板塊正面朝上依顏色分成9堆,其中6種人物板塊(農夫、大夫、士兵、煙火師、僧侶、士儒)依圖案數與數字再分成2堆(圖案數少數字大為新手菜鳥,圖案數多數字小為資深老鳥)。將6種分成2堆的人物板塊,根據人物狀態(新手菜鳥與資深老鳥),隨機擺放在圖板人物板塊區第一列(資深老鳥)及第二列(新手菜鳥)的左右各3格位置,另3種人物板塊(侍女、工匠、稅官)則隨機擺放在第二列的中央3格位置
(2)根據玩家人數,圖板人物區各堆擺放的人物板塊數量將有所不同,若有多出的人物板塊則將其移除遊戲。有關不同玩家人數,各類人物板塊須擺放的數量規定如下:
玩家人數 |
左右6格位置 |
中央3格位置 |
左右6格位置 |
第1列(老鳥) |
第2列(菜鳥) |
第2列(菜鳥) |
|
5位 |
4 |
10 |
6 |
4位 |
3 |
8 |
5 |
3位 |
2 |
6 |
4 |
2位 |
1 |
4 |
3 |
(3)將事件板塊中的2個「太平」板塊正面朝上擺放在圖板事件區的左邊第1格及第2格位置,剩下的10個事件板塊正面朝下集中洗勻,逐一隨機翻開,並將其依序擺放在事件區第3~12格位置。若擺放後出現相鄰2格位置具有相同事件板塊(不包括「太平」板塊)情況,則將後放的事件板塊往後挪放1格位置。將7張行動卡正面朝下洗勻,形成行動卡牌堆置於圖板中央行動區備用
(4)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顏色的1個人物分數指示物、1個勝利分數指示物、1個龍指示物、1個龍底座、1組(11張)人物卡及1張玩家輔助卡。各玩家分別將人物分數指示物擺放在圖板內圈計分軌左上方的「0」格位置,將勝利分數指示物擺放在圖板外圈計分軌左上方的「0」格位置,將龍指示物放在龍底座上與玩家輔助卡置於自家面前桌上,將人物卡置於手中成為手牌
(5)每位玩家各拿取4個宮殿指示物,將其兩兩堆疊,形成2座雙層宮殿,置於自家面前桌上。並各拿取錢幣6兩(1個金幣及3個銀幣),置於自家宮殿指示物旁邊桌上。剩下的宮殿指示物及錢幣指示物,則分類成堆,置於圖板旁邊桌上備用。將稻米標記、煙火標記及特權板塊分類成堆,置於圖板旁邊桌上備用
(6)由年紀最長的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從圖板人物區第二列(新手菜鳥)拿取任2種不同顏色的人物板塊,正面朝上置於自家宮殿指示物下方,各玩家拿取的人物板塊組合不能完全相同。玩家每座宮殿最多只能建造三層,各座宮殿下方可擺放的人物板塊數量,不能超過其宮殿層數。玩家每放置1個人物板塊後,根據該人物板塊的數字,將圖板內圈自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若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停駐的格內已有其他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則將其堆疊在其他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上方
2.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12個回合,各回合進行包括下列4個階段。各階段由內圈計分軌人物分數指示物位居最前面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依人物分數指示物位置前後順序,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
(1)執行一項行動
根據玩家人數,將圖板行動區的行動卡牌堆正面朝下分成等同玩家人數的堆數。有關不同玩家人數須分配的各組卡牌數量,規定如下:
玩家人數 |
各組分配卡牌數量 |
2位 |
4張、3張 |
3位 |
3張、2張、2張 |
4位 |
2張、2張、2張、1張 |
5位 |
2張、2張、1張、1張、1張 |
接著,將各組行動卡的所有卡牌翻開且並列擺放,讓所有玩家皆能看清楚卡牌內容,各組行動卡牌間則保有些許空間以示區隔
之後,由人物分數指示物位居最前面的玩家開始,依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的前後順序,各玩家輪流依序執行一項行動。若人物分數指示物位居最前面的玩家不只一位,則由堆疊人物分數指示物較上方的玩家優先進行
玩家在執行行動時,須將自家龍代表物擺放在圖板行動區上的其中一組行動卡牌堆上,並從該組卡牌中,選擇其中一張行動卡牌執行。若玩家選擇的行動卡牌組上已放置其他玩家龍代表物,行動玩家須支付3兩錢幣至公區,才能執行行動。若玩家選擇不執行任何行動,則可從公區拿取錢幣,讓自家錢幣金額補充至3兩
玩家執行行動所拿取的遊戲配件(錢幣、宮殿、稻米、煙火、特權)若已取盡,則可以其它指示物替代
(2)延攬一位人物
由人物分數指示物位居最前面的玩家開始,依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的前後順序,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行動玩家從手牌中打出1張人物卡,正面朝上丟置圖板上方中央棄牌區,並從圖板上拿取1個對應圖像的人物板塊。若玩家打出的為問號卡,則可從圖板上拿取任何1個圖像的人物板塊
接著,行動玩家須將拿取的人物板塊正面朝上置於自家任何一座符合放置規定的宮殿指示物下方(即每座宮殿最多只能建造三層,各座宮殿下方可擺放的人物板塊數量,不能超過其宮殿層數)
若玩家放置在宮殿下方的人物板塊位置已經占滿,玩家可用此人物板塊替換另一原先已擺放在宮殿下方的人物板塊。被替換的人物板塊將立即移除遊戲,不再使用。若玩家不願替換,亦須將此人物板塊立即移除遊戲,不再使用,且無法將圖板內圈自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
之後,行動玩家根據該人物板塊的數字,將圖板內圈自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若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停駐的格內已有其他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則將其堆疊在其他玩家人物分數指示物上方
若圖板上已無玩家打出人物卡的對應圖像人物板塊,則玩家將一無所獲。遊戲過程中,若人物板塊遭棄置,玩家無須將圖板內圈自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往回移動。最後一回合進行時,由於玩家手上已無任何人物卡,將跳過此階段進行
(3)解決一個事件
各回合玩家們須根據事件區對應位置(由左邊算起等同回合數的格數)格內的事件板塊,進行解決(如第3回合解決左邊算起第3格的事件內容,第8回合解決左邊算起第8格的事件內容)
玩家們在解決對應回合的事件內容後,須將該事件板塊進行翻面。前兩回合的事件內容為太平,玩家可直接將此板塊進行翻面,無須執行其它任何動作
在完成解決事件後,若玩家有無人居住的宮殿(即宮殿下方無任何人物板塊),須將該座宮殿減少一層,並將其繳回公區(即稱為出現倒榻狀況)。若玩家無人居住的宮殿為單層宮殿,則該宮殿便完全消失
(4)計算一次分數
玩家在計算完回合分數後,將計分軌上的自家勝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該回合即告結束,進入次一回合遊戲
有關回合分數計算規定如下:
A.每座宮殿(無論層數及是否住人):可獲得1個勝利分數
B.每個侍女人物板塊(摺扇上有1個龍圖案):可獲得1個勝利分數
C.每個小特權板塊(有1個龍圖案):可獲得1個勝利分數
D.每個大特權板塊(有2個龍圖案):可獲得2個勝利分數
3.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第12回合結束,玩家們在進行一次最終計分後,遊戲即告結束。有關最終計分規定如下:
(1)人物板塊:每個板塊可獲得2個勝利分數
(2)僧侶人物板塊:每座宮殿可獲得「該座宮殿下方僧侶人物板塊內佛像圖案的加總數量×該座宮殿總層數」的勝利分數
(3)稻田標記及煙火標記:每個標記皆可獲得2兩
(4)錢幣:每3兩可獲得1個勝利分數(採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最後,各玩家將計分軌上的自家勝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並根據最後所獲得的累積分數進行比較,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若出現平手局面,則由內圈計分軌人物分數指示物位居最前面的玩家贏得遊戲勝利
4.重要配件介紹
(1)行動卡牌介紹
種類 |
內容 |
徵稅(2個錢幣圖案) |
玩家可從公區拿取2兩錢幣,若玩家有稅官人物板塊,則每個錢幣圖案皆可從公區拿取1兩錢幣 |
建造(1個鐵鎚圖案) |
玩家可從公區拿取1個宮殿,若玩家有工匠人物板塊,則每個鐵鎚圖案皆可從公區拿取1個宮殿立即建造 玩家可建造任意數量的宮殿,但每座宮殿最多只能建造三層,玩家已建造的宮殿不能任意將其移動 |
收割(1個稻米圖案) |
玩家可從公區拿取1個稻米標記,若玩家有農夫人物板塊,則每個稻米圖案皆可從公區拿取1個稻米標記 |
煙火(1個煙火圖案) |
玩家可從公區拿取1個煙火標記,若玩家有煙火師人物板塊,則每個煙火圖案皆可從公區拿取1個煙火標記 |
閱兵(1個頭盔圖案) |
玩家可將計分軌上的自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1格,若玩家有士兵人物板塊,則每個頭盔圖案皆可將計分軌上的自家人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1格 |
研究(1個書卷圖案) |
玩家可將計分軌上的自家勝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1格,若玩家有士儒人物板塊,則每個書卷圖案皆可將計分軌上的自家勝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1格 |
特權(2個特權圖案) |
玩家可支付2兩錢幣至公區,並從公區拿取1個小特權板塊。或可支付6兩錢幣至公區,並從公區拿取1個大特權板塊 |
(2)事件板塊介紹
種類 |
內容 |
太平 |
無須執行任何動作 |
乾旱 |
每位玩家須支付等同自家已擺放人物板塊的宮殿座數之對應數量稻米標記至公區(即每有1座擺放人物板塊的宮殿,須支付1個稻米標記) 若玩家無法支付,每缺少1個稻米標記須將未供應稻米之自家宮殿下方的1個人物板塊移除遊戲(即若玩家有2座宮殿未供應稻米,則此2座宮殿須各移除1個人物板塊) 玩家不能因保留稻米標記而以移除人物板塊替代 |
瘟疫 |
每位玩家須從自家宮殿下方將3個人物板塊移除遊戲 若玩家有大夫人物板塊,則每個研缽圖案皆可保護1位人物免遭瘟疫(即可少移除1個人物板塊) |
蒙古侵犯 |
若玩家有士兵人物板塊,則每個頭盔圖案皆可將計分軌上的自家勝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1格 頭盔圖案數量最少的玩家,須將自家1個人物板塊移除(此板塊可以為士兵)。若頭盔圖案數量最少的玩家不只一位,則皆須移除1個人物板塊 |
進貢 |
每位玩家須支付4兩錢幣至公區,若玩家無法支付,每缺少1兩須將自家宮殿下方的1個人物板塊移除遊戲。玩家不能因保留錢幣而以移除人物板塊替代 |
御宴 |
擁有最多數量煙火標記的玩家可獲得6個勝利分數,擁有次多數量煙火標記的玩家可獲得3個勝利分數 獲得勝利分數的玩家,可將計分軌上的自家勝利分數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並須將一半(採小數點後無條件進入)的煙火標記繳回至公區 若煙火標記數量最多的玩家不只一位,則皆可獲得對應勝利分數,但無任何煙火標記的玩家將無法獲得任何分數 |
遊戲主題與機制
龍年(In the Year of the Dragon)遊戲訓練玩家們的應變取捨力及組織規劃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手上物件管理」等,適合在專業玩家聚會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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