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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全面通緝( Wanted)」遊戲1999年所發行的派對遊戲,遊戲過程緊張刺激。遊戲中包括法官、警察、銀行行員及搶匪四種角色,必須各司其職(法官在判決,警察在執法,銀行行員在數鈔,搶匪在搶劫)。但有時亦會出現角色錯亂,職位互調的情況(如法官在數鈔,警察在搶劫,銀行行員在執法,搶匪在判決)。遊戲進行時,玩家們輪流翻出卡牌,當卡牌上的角色人物執行正確職務時,玩家們須迅速做出該角色的規定動作。執行動作最慢的玩家,須將桌上的所有卡牌收回。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面前桌上的卡牌堆耗盡時即告結束,該玩家亦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警徽卡(4)

人物卡(108張,包括16種圖像)

人物角色

執行職務

法官

判決

執法

數鈔

搶劫

警察

判決

執法

數鈔

搶劫

銀行行員

判決

執法

數鈔

搶劫

搶匪

判決

執法

數鈔

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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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人數

 

3~5人,以5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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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玩家人數減一數量的警徽卡正面朝上置於桌面中央,讓所有玩家皆能方便取得。將所有人物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形成卡牌堆。任選一玩家擔任發牌玩家,拿取卡牌堆,將所有卡牌平均分發給每位玩家,若有多出的卡牌,則將其移除遊戲。各玩家將分配的卡牌正面朝下堆疊整齊後,形成卡牌堆置於自家面前桌上

 

.由發牌玩家左手邊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行動玩家將自家卡牌堆最上方的一張卡牌翻開置於桌面中央棄牌堆,翻開的卡牌須完全蓋住前一張棄牌,且翻牌時須讓所有玩家都能看清楚牌面上的圖像

 

.若桌面中央棄牌堆最上方的卡牌圖像為行動卡(圖像內容為角色人物執行正確職務),所有玩家須立即做出該角色人物的規定動作。動作最慢的玩家須將桌面中央所有的棄牌堆收回,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卡牌堆下方。之後,再由剛剛收回卡牌的玩家開始翻開自家卡牌堆最上方的卡牌,依順時針方向繼續進行

 

.若玩家對行動卡做出錯誤動作,或是對非行動卡做出動作,此玩家亦須將桌面中央所有的棄牌堆收回,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卡牌堆下方。若不只一位玩家犯錯,則所有犯錯玩家須平分棄牌堆的卡牌。之後,再由剛剛收回卡牌的玩家(若不只一位,則由其中卡牌堆具有較多卡牌數量的玩家)開始翻開自家卡牌堆最上方的卡牌,依順時針方向繼續進行

 

.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面前桌上的卡牌堆耗盡時即告結束,該玩家亦成為遊戲贏家。

 

.行動卡介紹

 

種類(圖像內容)

玩家須執行動作

法官在判決

所有玩家須握拳敲擊桌面,並高喊:「無罪!」

警察在執法

所有玩家須搶奪桌上的警徽卡

搶匪在搶劫

所有玩家須高舉雙手

銀行行員在數鈔

所有玩家須立即將1隻手放在此張卡牌上方

 

遊戲主題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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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通緝( Wanted)遊戲測試玩家們的圖像辨識力、推理判斷力及行動反應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圖案識別」等,相當適合在派對及家庭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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