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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犯罪現場(Deception: Murder in Hong Kong)」遊戲為2014年由Tobey Ho所設計的派對遊戲,遊戲過程緊張刺激。遊戲背景為:在霓虹燈密布的香港,發生了一宗驚悚駭人的兇殺案。由其中1位玩家扮演鑑證專家,掌握「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負責協助調查員破案。其他玩家則扮演調查員,根據鑑證專家的提示抽絲剝繭,從各種可疑物品及行兇手法,推斷出兇手身分。兇手則須掩飾身分混入調查員中誤導案情,並且尋找代罪羔羊。遊戲進行包括兇案發生與兇案調查兩個階段,當所有玩家皆喪失破案機會時,遊戲即告結束,並由兇手勝出。若有調查員成功破案,遊戲亦告結束,此時,由鑑證專家與調查員們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遊戲內容物

 

場景圖板(32)

特殊(藍色)圖板(6)

指示行動

秘密證供

除鑑證專家外,所有玩家閉上眼。目擊者睜開眼,指出1張要移除的場景圖版,然後閉上眼。之後,所有玩家睜開眼,鑑證專家將目擊者所指圖板棄置,並抽取新的圖板補上。最後,將此特殊圖板棄置

有據可尋

鑑證專家抽取5個場景圖板,挑選其中1個圖板(特殊圖板除外),取代目前桌面公區的任何1個圖板。最後,將此特殊圖板棄置

扭轉局勢

上局成功破案者可即時嘗試破案1次,此並不影響其原來的破案機會。若無人獲得此額外破案機會,則鑑證專家須另抽取1個圖板。最後,將此特殊圖板棄置

錯誤信息

鑑證專家挑選1個已置於桌面公區的場景圖版,拿取其上方的警徽標記,並將其移置另一個項目上。最後,將此特殊圖板棄置

證據排除

從鑑證專家開始,依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將自家其中1張線索卡翻面,排除於考慮之外。進行過程中,玩家間不能討論,兇手不能將「關鍵證物」翻面。最後,將此特殊圖板棄置

倒數計時

鑑證專家即時抽取2個場景圖板,取代目前桌面公區的任何2個圖板。在隨後的「簡報」步驟結束後,遊戲即告結束

 

紫色圖板(1)

項目種類

死亡原因

窒息、重傷、失血、病發、中毒、意外

 

綠色圖板(4)

項目種類

案發地點1

別墅、公園、超市、學校、樹林、銀行

案發地點2

酒吧、書店、餐廳、酒店、醫院、地盤

案發地點3

客廳、睡房、儲物房、浴室、廚房、露台

案發地點4

操場、課室、宿舍、飯堂、升降機、廁所

 

橘色圖板

(21)

項目種類

死者職業

老闆、專業人士、工人、學生、無業、退休

死者身分

兒童、青年、中年、老人、男人、女人

死者衣著

整齊、凌亂、華麗、破爛、奇特、裸體

死者體格

肥胖、瘦弱、高大、矮小、畸形、強健

死者表情

安詳、掙扎、恐懼、痛苦、沒表情、憤怒

屍體狀況

餘溫、僵硬、腐爛、殘缺、完整、扭曲

屍體疑點

頭部、胸部、手部、腿部、局部、全身

案發日子

周日、周末、春天、夏天、秋天、冬天

天氣情況

晴朗、雷雨、乾燥、潮濕、寒冷、炎熱

作案時辰

時間、短暫、逐漸、漫長、數日、模糊

死亡時間

黎明、上午、中午、下午、晚上、午夜

現場狀況

碎屑、灰燼、水漬、破裂、雜亂、整齊

現場痕跡

指紋、腳印、淤青、血漬、體液、傷痕

進行事情

娛樂、休閒、集會、交易、探訪、飯局

兇手性格

傲慢、卑鄙、暴怒、貪婪、強硬、變態

社交關係

親戚、朋友、同事、僱傭、情侶、陌生

作案動機

仇恨、權力、金錢、情愛、妒忌、公義

遺留跡象

自然的、藝術的、書寫的、人造的、個人的、不相關

特發事件

停電、起火、爭執、失竊、叫喊、無

途人描述

聲音突響、聲音長鳴、氣味、視像、動態、沒有特別

整體印象

平常、創新、蹺蹊、殘忍、恐怖、懸疑

身分卡(12張,黑背)

角色

張數

技能

鑑證專家

1

為遊戲的主持人,知曉兇案的「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負責協助調查員破案。只要其中1位調查員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便能成功破案,並由所有調查員們及鑑證專家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遊戲過程中,鑑證專家不能以言語、手勢及眼神等方式暗示兇案內容

調查員

8

須分析鑑證專家的提示,只要其中1位調查員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便能成功破案,並由所有調查員們及鑑證專家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遊戲過程中,由於兇手混入調查員中,調查員須盡力為自己辯白,以免成為代罪羔羊

兇手

1

兇案發生時,指定1張線索卡及1張手法卡,作為兇案的「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即使已被認定是兇手,若無人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仍能逍遙法外,並且贏得遊戲勝利

遊戲過程中,兇手須隱藏身分並設法找到代罪羔羊

幫兇

1

6位以上玩家進行時加入。知曉兇手身分,也知道「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

若遊戲最後兇手逍遙法外,可與兇手一起贏得遊戲勝利

目擊者

1

6位以上玩家進行時加入。為其中1名調查員,知曉行兇者們,但不知兇手及幫兇各為何人

若兇手被逮捕,只要兇手能成功找到目擊者,目擊者將慘招滅口。兇手及幫兇仍可繼續逍遙法外,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線索卡(200張,紅背)

防盜攝影機

汽水

圖釘

鉈錶

零食

外置記憶體

內衣

手扣

手套

手提電筒

高跟鞋

電腦

戒指

冷氣

行李

日記

電話

藥方

簽名

雞蛋

蚊香

蚊子

茶葉

胸章

紙箱

文具

電路板

麵包

鐘鈴

塗鴉

塑膠

饅頭

鏡片

鏡子

藥材

針筒

謎題

迷宮

記號

記事簿

針線

印章

冰塊

皮包

外賣

古董

手鐲

手錶

貓咪

螞蟻

骨頭

鉗子

油畫

咖啡

外套

雜誌

鎖頭

鎖匙

禮物

蟑螂

西裝

衣架

血液

耳環

耳機

紅酒

信封

雨傘

雨衣

陀螺

灰塵

污垢

收據

安全扣針

字條

粉末

海綿

書本

扇子

唇膏

油漆

棉花

麻袋

帽子

報紙

牙簽

小提琴

子彈

口罩

快遞

麻雀

蛋糕

雪茄

情書

掃把

制服

昆蟲

果汁

杯子

油漬

假牙

木屑

木偶

毛絨娃娃

毛髮

字典

地圖

名片

紙巾

紋身

借據

香水

首飾

食材

音響

面具

花生

長笛

指甲

拼圖

皮鞋

飯盒

絲襪

太陽眼鏡

髮夾

燈泡

證件

錢包

齒輪

磁碟

號碼

樹葉

菜單

輸液袋

墨水

模型

標本

撲克牌

彈簧

骰子

蘋果

郵票

頸鏈

傳單

蔬菜

煙灰

鈕扣

硬幣

糖果

調味料

煙頭

開關掣

窗簾

內褲

骷髏

籌碼

証書

錄音帶

傳真

膠水

抹布

鑽石

光纖

鐵釘

襪子

滑鼠

鈔票

頭盔

積木

請柬

領帶

蜘蛛

網線

漫畫

枱燈

攝錄機

繃帶

試管

試卷

工具箱

沙漏

熨斗

照片

手機

文件

日曆

木材

拖鞋

玫瑰

老鼠

玩具

粉筆

狗毛

面膜

植物

肥皂

彩票

密函

假髮

手法卡(90張,藍背)

鋼管

摺凳

石頭

硫酸

手槍

獎杯

放血

圍巾

啞鈴

中毒

雕塑

瘋狗

皮鞭

溜冰鞋

毛巾

輻射

拐杖

割喉

火藥

匕首

燭台

摩托車

竹尖

污水

水銀

撕咬

扳手

變形蟲

火柴

刀片

磚頭

注射

皮帶

推撞

手術

瘟疫

斧頭

棍棒

活埋

工作

機械

膠帶

打火機

徒手

化學品

踢打

枕頭

菜刀

密室

切割

砒霜

砍刀

盆栽

炸藥

溺水

𠝹

鐵鈎

鐵鏈

狙擊

鐵鏟

鐵鎚

鐵絲

饑荒

藥粉

藥水

藥丸

繩索

縱火

剪刀

刀叉

毒針

毒氣

毒品

封箱膠紙

酒精

病毒

拳擊

攪拌器

毒蝎

毒蛇

電鑽

電鋸

電線

電棒

電流

遊戲機

農藥

煤油

警徽標記(11)

子彈標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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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人數

 

4~12人,以6~8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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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準備

 

根據玩家人數,將規定的身分卡牌組取出,正面朝下洗勻後,每位玩家分發一張,其他未取出的身分卡則將其移除遊戲。有關不同玩家人數所使用的身分卡牌組內容規定如下:

 

玩家人數

鑑證專家

調查員

兇手

幫兇

目擊者

4

1

2

1

0

0

5

1

3

1

0

0

6

1

2

1

1

1

7

1

3

1

1

1

8

1

4

1

1

1

9

1

5

1

1

1

10

1

6

1

1

1

11

1

7

1

1

1

12

1

8

1

1

1

 

玩家們秘密察看自家卡牌所顯示的身份後,擔任鑑證專家的玩家須公開身分(即將卡牌正面朝上置於其面前桌上),其他玩家則不動聲色的將此卡牌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桌上(初次進行遊戲時,可直接指派最具表達力的玩家擔任鑑證專家)

 

除鑑證專家外其他每位玩家各分發4張線索卡及4張手法卡。玩家們分別將收到的線索卡及手法卡正面朝上,於自家面前桌上各排一列,讓場上每位玩家皆能清楚看見卡牌內容

 

除鑑證專家外,其他每位玩家各分發1個警徽標記,置於其面前桌上。若有多出的警徽標記,則將其移除遊戲

 

6個特殊(藍色)圖板移除遊戲,其他26個圖板則依顏色(紫、綠、橘)分堆集中,與6個子彈標記置於鑑證專家面前桌上

 

.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包括下列2個階段:

 

(1)兇案發生

 

由鑑證專家擔任主持人,一開始先說:「所有人請閉眼」,此時,除鑑證專家外的所有玩家皆須把雙眼閉上

 

主持人接著說:「兇手(及幫兇)請睜眼」,此時擔任「兇手(及幫兇)」的玩家須睜開雙眼,互相確認彼此(若無幫兇,僅兇手睜眼即可)

 

主持人接著說:「兇手請指定「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此時,擔任兇手的玩家須從自家面前桌上的卡牌列中,用手指出1張線索卡作為「關鍵證物」,待鑑證專家點頭確認後收回手指。接著,再用手指出1張手法卡作為「行兇手法」,待鑑證專家點頭確認後收回手指

 

主持人接著說:「兇手(及幫兇)請請閉眼」,此時睜開雙眼的兇手(及幫兇)玩家須把雙眼閉上(若無幫兇,僅兇手閉眼即可)

 

主持人接著說:「目擊者請睜眼」,此時擔任「目擊者」的玩家須睜開雙眼。鑑證專家同時用不同手指出兇手及幫兇,待目擊者點頭確認後,鑑證專家再收回手指(若無目擊者,跳過此步驟)

 

主持人接著說:「目擊者請請閉眼」,此時睜開雙眼的目擊者玩家須把雙眼閉上(若無目擊者,跳過此步驟)

 

最後,主持人說:「所有人請睜眼」,此時所有玩家皆把雙眼睜開,並開始進入下一階段

 

(2)兇案調查

 

本階段最多進行3個回合,各回合進行包括「蒐證」及「簡報」2個步驟。遊戲過程中,若有調查員成功破案,遊戲將立即結束。在完成3個回合遊戲進行後,若無任何調查員成功破案,遊戲亦告結束

 

A.第一次蒐證

 

首先,鑑證專家將死亡原因(紫色)圖板正面朝上,置於中央桌面公區。再從4個案發地點(綠色)圖板中,挑選其中1個,正面朝上置於死亡原因(紫色)圖板旁邊。最後,將所有橘色圖板正面朝下集中混勻,從中抽選4個,正面朝上於案發地點(綠色)圖板旁邊排成一列

 

接著,鑑證專家拿取1個子彈標記,將其置於桌面公區其中1個圖板的其中1個項目欄上方(每個圖板皆包括6個項目欄)。此時,除鑑證專家外的所有玩家可開始討論發言,鑑證專家可根據其討論內容陸續再放置其他子彈標記,以縮小調查範圍

 

鑑證專家在擺放子彈標記時,放置時點及放置順序皆可根據其他玩家們的討論狀況而適時調整。鑑證專家一旦將子彈標記放置在圖板上的某個項目欄後,不可再將其移置其他項目欄。當鑑證專家將6個子彈標記皆已擺放在6個圖板的某個項目欄上方時,此步驟即告結束

 

B.第一次簡報

 

由鑑證專家的左手邊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每位玩家逐一發表約30(時間可上下自由調整)對此兇案的看法,並提出對「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的獨特見解

 

除非有玩家宣告「我要破案」,否則不可打斷或干擾其他玩家發言。當所有玩家皆發表言論後,此回合即告結束

 

C.第二次蒐證

 

首先,鑑證專家選定中央桌面公區的其中1個橘色圖板,拿取其上方的子彈標記,並將該橘色圖板移除中央桌面公區

 

接著,鑑證專家從橘色圖板堆中抽選1個場景圖板,正面朝上置於公區的空缺位置,並將剛拿取的子彈標記擺放在該圖板的其中1個項目欄上方

 

D.第二次簡報

 

由鑑證專家的左手邊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每位玩家逐一發表約30(時間可上下自由調整)對此兇案的看法,並提出對「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的獨特見解

 

除非有玩家宣告「我要破案」,否則不可打斷或干擾其他玩家發言。當所有玩家皆發表言論後,此回合即告結束

 

E.第三次蒐證

 

首先,鑑證專家選定中央桌面公區的其中1個橘色圖板,拿取其上方的子彈標記,並將該橘色圖板移除中央桌面公區

 

接著,鑑證專家從橘色圖板堆中抽選1個場景圖板,正面朝上置於公區的空缺位置,並將剛拿取的子彈標記擺放在該圖板的其中1個項目欄上方

 

F.第三次簡報

 

由鑑證專家的左手邊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每位玩家逐一發表約30(時間可上下自由調整)對此兇案的看法,並提出對「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的獨特見解

 

除非有玩家宣告「我要破案」,否則不可打斷或干擾其他玩家發言。當所有玩家皆發表言論後,此回合即告結束

 

.遊戲相關規定

 

(1)宣告破案

 

除鑑證專家外,每位玩家(包括兇手及幫兇)皆有1次破案機會,可在「兇案調查」階段的任何時刻提出。玩家在嘗試破案時,須宣告「我要破案」,並從其他某一玩家面前桌上指出1張線索卡作為「關鍵證物」,再指出1張手法卡作為「行兇手法」

 

鑑證專家則根據嘗試破案玩家的指證結果進行判定,若「關鍵證物」與「行兇手法」皆正確,表示成功破案,遊戲將立即結束

 

若「關鍵證物」與「行兇手法」其中1個出現錯誤,鑑證專家須回答:「錯!」,表示破案失敗,遊戲將繼續進行。猜測錯誤的玩家須將自家面前桌上的警徽標記交給鑑證專家,此後該玩家將喪失破案機會,但仍可正常發言討論

 

(2)案情逆轉

 

若遊戲使用的身分卡牌組有目擊者,遊戲將可能出現案情逆轉。當有調查員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後,遊戲尚未結束,兇手與幫兇須想辦法找到目擊者並將其滅口

 

此時,兇手與幫兇可一起進行討論,指認其中1名玩家為目擊者。若指認正確,表示行兇者們成功滅口並順利逃走,由兇手及幫兇一起贏得遊戲勝利。若指認錯誤,兇手及幫兇慘遭落網,則由所有調查員們(包括目擊者)及鑑證專家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出現下列其中之一情況時即告結束:

 

(1)有調查員宣告「我要破案」,並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表示成功破案。若未發生案情逆轉,則由所有調查員們(包括目擊者)及鑑證專家共同贏得遊戲勝利。但若出現案情逆轉,則由兇手(及幫兇)贏得遊戲勝利

 

(2)所有玩家皆喪失破案機會(包括猜測錯誤或未於第三回合結束前宣告「我要破案」),表示兇手逍遙法外,則由兇手(及幫兇)贏得遊戲勝利

 

.變體規則

 

(1)使用特殊圖板

 

於兇案調查第2回合起加入6個特殊圖板,正面朝下混洗入橘色圖板堆中。若鑑證專家於更換圖板時抽到特殊圖板,須大聲唸出圖板上的指示內容,並依照指示執行行動

 

(2)調整遊戲難度

 

減少遊戲難度:遊戲準備時,除鑑證專家外,其他每位玩家各分發3張線索卡及3張手法卡

 

增加遊戲難度:遊戲準備時,除鑑證專家外,其他每位玩家各分發5張線索卡及5張手法卡

 

遊戲主題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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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現場(Deception: Murder in Hong Kong)遊戲訓練玩家們的推理判斷力、應變取捨力及組織規劃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隱藏身分」、「陣營」及「故事敘述」等,相當適合在派對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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