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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環遊世界80天(Around the World in 80 Days)」遊戲為2004年由Michael Rieneck所設計的家庭遊戲,並獲得2005年德國年度遊戲獎及2005年國際玩家大獎等獎項入圍。「環遊世界80天」為1872年出版,由法國作家儒勒‧凡爾納所著的冒險小說。故事描述英國一位紳士在俱樂部內以兩萬英鎊打賭80天能夠環遊世界一週後,隨即展開一段驚奇的冒險旅程。途中歷經許多波折及艱難,最後終於在驚濤駭浪中達成任務贏得賭金。不過,這趟環遊世界之旅所消耗的龐大旅費,估計與賭金金額相比也少不了多少。遊戲中玩家們從倫敦出發,進行「環遊世界一周」競賽,須想盡方法最好能在80天之內乘坐交通工具繞行地球一圈。除了要打敗競爭對手外,還要避免遭到警探的妨礙阻撓。當規定玩家數回到倫敦後遊戲結束,由使用天數最少的玩家贏得勝利。

 

遊戲內容物

 

遊戲圖板(1個)

旅行卡(60張)

交通工具名稱

花費天數

張數

火車(30)

2

5

3

6

4

7

5

8

6

4

輪船(30)

4

4

5

6

6

7

7

8

8

5

事件卡(15張,黃色卡可保留使用,藍色卡須立即使用)

事件名稱

顏色

效能

Ballon(汽球)

可取代1張旅行卡,以擲骰點數取代旅行卡上數字決定花費天數(孟買至加爾各答不能使用)

Submarine(潛水艇)

可取代1張輪船卡,花費天數為3天

Occasion(場合)

可將數字不同的2張火車卡或輪船卡視為相同,並以較大1張的數字視為花費天數

Express train(特快車)

可取代1張火車卡,花費天數為1天

Offer(提供)

可以花費10天視為任兩地區所須花費天數(包括孟買至加爾各答)

Connection(連接)

若符合條件,可連續前進兩個地區(包括孟買至加爾各答)

Change(改變)

可移動目標區兩個目標行動下方對應旅行卡的位置,但不可移至空的位置

Princess(公主)

可拿取事件卡棄牌堆最上方的1張事件卡

Elephant(大象×3)

可以花費6天加擲骰點數決定孟買至加爾各答的花費天數

Distraction(消遣)

若與警探在同一地區,無須花費任何天數

Detective(警探)

可將警探移動至倫敦以外的任何地區

Delay(延遲)

此卡須立即使用。所有玩家增加1天花費天數,手上的事件卡須丟至事件卡棄牌堆處,所有15張事件卡須重新洗勻後再放置

Storm(暴雨)

此卡須立即使用。所有玩家增加2天花費天數,手上的事件卡須丟至事件卡棄牌堆處,所有15張事件卡須重新洗勻後再放置

獎勵標記(18個,黃、藍各9個)

圖案

效能

黃(個數)

藍(個數)

總個數

金幣

從公庫中取得1枚

3

3

6

旅行卡

從旅行卡堆處抽取1張

2

2

4

事件卡

從事件卡堆處抽取1張

2

2

4

+1

其他每位玩家增加1天花費天數

2

2

4

金幣(24個)

骰子(1個)

起始玩家標記(1個)

黑色警探標記(1個)

玩家人物標記(6個,紅、黃、藍、綠、灰、紫各1個)

玩家計時標記(6個,紅、黃、藍、綠、灰、紫各1個)

玩家打賭卡(6張,紅、黃、藍、綠、灰、紫各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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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人數

 

3~6人,以5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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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遊戲圖板放平,所有玩家各選一代表色,並領取對應的人物標記、計時標記及打賭卡。玩家們將人物標記置於圖板內倫敦區,將計時標記置於圖板邊計時區80/0格處,打賭卡則置於自家面前。將黑色警探標記置於圖板內中央布林迪西區,18個獎勵標記正面朝下洗勻後置於圖板內各區(倫敦區除外)旁邊的黃圈及藍圈位置。當所有獎勵標記置於對應位置後,再全部翻至正面朝上

 

2.將旅行卡洗勻,每位玩家分發3張,其餘的牌卡正面朝下置於圖板左下方繪有圖案的牌堆區。將事件卡洗勻,正面朝下置於圖板右上方繪有圖案的牌堆區。每位玩家分發1個金幣,其餘的金幣與骰子則置於圖板旁公庫區備用

 

3.選一玩家為起始玩家,並將起始玩家標記擺置其面前。每一回合開始時,翻開玩家人數加1的旅行卡(6位玩家時仍為6張),由左至右依序置於圖板下方的六個行動區下方。之後,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輪流進行自家行動。當所有玩家皆執行完行動後,該回合結束,將行動區下方的旅行卡正面朝上移至圖板左下方棄牌區,並重新翻開同前回合張數的旅行卡,由此時擁有起始玩家標記的玩家開始,進行下一回合

 

4.每一回合玩家須進行下列五個步驟

 

(1)從圖板下方的六個行動區中,選1張旅行卡

 

行動標誌

行動內容

一個金幣

從公庫區領取一枚金幣

一個熱氣球

可取代1張旅行卡,以擲骰點數取代旅行卡上數字決定花費天數

一張事件卡

從正面朝下事件卡牌堆抽取一張事件卡

一頂黑帽子

可將警探移動至倫敦以外的任何地區

一個懷錶

取得起始玩家標記,並成為下一回合的起始玩家

三張旅行卡

可最多棄掉手上三張旅行卡,並從正面朝下旅行卡牌堆抽取對應數量的旅行卡

 

A.本回合的起始玩家無法選「一個懷錶」行動,使其連任成為下一回合的起始玩家

B.3位玩家進行遊戲時,無「一個懷錶」行動,每回合結束後由原起始玩家的左手邊為下一回合的起始玩家

C.6位玩家進行遊戲時,最後一位進行的玩家可不選行動區下方的旅行卡,而改從牌堆中抽取1張旅行卡,但無法執行特殊行動

 

(2)執行此行動區的特殊行動:玩家可自行決定是否執行

 

A.玩家可在自家行動回合期間,花費2個金幣至公庫,並從旅行卡堆或事件卡處抽取1張牌卡,次數無限。除藍色事件卡須立即使用外,其它牌卡可選擇立即使用或於下一回合使用

B.玩家因執行熱氣球行動或大象卡行動而須擲骰時,可支付1個金幣至公庫,而擁有重新擲骰的權利,次數無限

 

(3)前進至下一個地區或停留在原地區:有關環遊世界行經路線如下

 

路線名稱

須使用的交通工具

倫敦→巴黎

1張輪船卡+1張火車卡

巴黎→布林迪西

1張火車卡

布林迪西→蘇伊士

1張輪船卡

蘇伊士→孟買

2張輪船卡

孟買→加爾各答

花費12天 或

花費6天加擲骰點數(使用大象卡)

加爾各答→香港

2張火車卡

香港→橫濱

1張輪船卡+1張火車卡 或

2張輪船卡

橫濱→舊金山

2張輪船卡

舊金山→紐約

2張火車卡

紐約→倫敦

2張輪船卡+1張火車卡

 

A.玩家們依據圖板上任兩個地區間所規定使用的交通工具,打出符合規定的旅行卡,即可將人物標記由原地區前進至下一個地區,計時標記則向前移動所有張數旅行卡數字加總的對應天數

B.若玩家打出2張相同數字的輪船卡或火車卡,則可取得只算1張數字天數的優勢,即計時標記只須向前移動1張旅行卡數字的對應天數

C.第一個到達某地區的玩家,可獲得該地區黃色獎勵標記並立即執行

D.最後一個到達某地區的玩家,可獲得該地區藍色獎勵標記並立即執行

 

(4)若玩家標記與警探標記在同一地區,則將多花費2天的時間

 

在玩家執行完行動後,若其玩家標記與警探標記在同一地區,則須將計時標記向前移動兩格。但在非自家行動時,玩家標記與警探標記在同一地區出現,則無須移動計時標記

 

(5)若玩家的手牌(包括旅行卡及事件卡)超過6張,則必須棄牌至保留6張

 

若玩家手上的旅行卡及事件卡加總超過6張,則須棄牌至保留6張。玩家可自行決定所須丟棄的旅行卡或事件卡張數。若旅行卡及事件卡牌堆用盡,則須將其旁邊的棄牌堆整理洗勻後,正面朝下放置其左邊牌堆處繼續使用

 

5.當有玩家到達倫敦區後,除非已達規定人數,否則遊戲繼續進行,到達的玩家須將打賭卡壓在自家人物標記下方。每當有一位玩家到達時,其他未到達的所有玩家皆須增加1天的花費時間。當規定玩家數(3~5位玩家為倒數第2人,6位玩家為4人)回到倫敦區,該回合結束後遊戲即告結束

 

(1)若玩家們花費天數未超過80天,由花費較少天數的玩家獲勝。若花費天數相同,則以先到達倫敦區的玩家獲勝

 

(2)若玩家們花費天數已超過80天,無論各玩家花費天數多少,皆以最先到達倫敦區的玩家獲勝

 

6.兩人版變體規則

 

(1)將事件卡之「連接」卡移除遊戲

 

(2)兩位玩家輪流擔任回合起始玩家

 

(3)當其中一位玩家到達倫敦區,該回合結束後遊戲即告結束

 

A.若該玩家花費天數未超過80天,即使另一玩家在下一回合以花費較少天數到達倫敦區,仍由先到的玩家獲勝

B.若該玩家花費天數超過80天,即使另一玩家在下一回合未到達倫敦區,仍由花費較少天數的另一位玩家獲勝

C.若兩位玩家在同一回合到達倫敦區,則以花費天數少的玩家獲勝。若花費天數仍相同,則由擁有金幣數量多者獲勝

 

遊戲主題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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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遊世界80天(Around the World in 80 Days)遊戲訓練玩家們對於時間的規劃力、選擇卡牌的判斷力及世界旅遊的認知力,同時並測試玩家們的機運,屬於自然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卡牌選擇」、「手上物件管理」及「點對點移動」等,相當適合於家庭及朋友聚會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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