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藍月城(Blue Moon City)」遊戲為2006年由Reiner Knizia所設計的親子遊戲,,並獲得2006年德國年度遊戲獎項推薦及2006年金畸獎最佳家庭桌上遊戲獎項推薦。遊戲中玩家們擔負著修建藍月城的重大任務,須充分利用手牌資源,才能為藍月城中不同建築物的重建行動做出貢獻,以展現對藍月城最大的忠誠。遊戲進行時,玩家們須透過打出手牌重建各類建築,才能獲得龍鱗及水晶的獎勵。玩家獲得的龍鱗可轉換成為水晶,當玩家獲得足夠數量的水晶後,便可將水晶供奉給藍月城中央的方尖碑。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最先完成以水晶供奉方尖碑規定次數後即告結束,該玩家亦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方尖碑代表物(1個)
建築板塊(21個,雙面)
玩家代表物(4個,藍、紫、白、灰各1個)
玩家標記(40個,藍、紫、白、灰各10個)
飛龍代表物(3個,紅、藍、綠各1個)
龍鱗標記(15個,金色)
水晶標記(40個,包括數量「1」12個,數量「3」28個)
民族卡(80張,包括黑、紅、藍、灰、綠、棕、白、黃各10張)
數字 |
1(4張):特殊效能 |
2(4張):特殊效能 |
3(2張) |
黑色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紅龍(包括未在或已在板塊上)至任何一個板塊上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已在板塊上的紅龍1~3步距離 |
無特殊效能 |
紅色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綠龍(包括未在或已在板塊上)至任何一個板塊上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已在板塊上的綠龍1~3步距離 |
無特殊效能 |
藍色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藍龍(包括未在或已在板塊上)至任何一個板塊上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已在板塊上的藍龍1~3步距離 |
無特殊效能 |
灰色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移動玩家代表物至任何一個板塊上 |
在玩家移動階段時,可再移動玩家代表物1~2步距離 |
無特殊效能 |
棕色 |
在玩家貢獻階段時,將任兩張數字「1」或數字「2」(包括兩張數字「1」、數字「1」+數字「2」、兩張數字「2」)卡牌搭配,可當作任一顏色的數字「3」 |
無特殊效能 |
|
白色 |
在玩家貢獻階段時,可改變1~4張同一顏色的卡牌,成為玩家所指定的顏色 |
在玩家貢獻階段時,可改變1張任一顏色的卡牌,成為玩家所指定的顏色 |
無特殊效能 |
黃色 |
在玩家貢獻階段時,玩家供奉水晶後,可再花費1個水晶標記,以獲得再次供奉的機會 |
在玩家貢獻階段時,玩家供奉水晶後,可再花費2個水晶標記,以獲得再次供奉的機會 |
無特殊效能 |
數字 |
1(10張):特殊效能 |
綠色 |
在玩家貢獻階段時,可當作任一顏色的數字「1」 |
遊戲人數
2~4人,以3~4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遊戲準備
(1)將所有建築板塊(未修復面朝上)置於桌面中央,將中央廣場板塊(下方無方框)置於最中央處,3個神殿板塊(下方的方框數字為5、4、3)及1個皇宮板塊(下方的方框數字為5、4、4、3)置於中央廣場板塊四周。其它建築板塊則向外延伸排列,最後成為由21個(5列分別為3、5、5、5、3)建築板塊所拼湊的十字型地圖
(2)將方尖碑代表物置於地圖左側中央,將水晶標記集中,置於方尖碑代表物的其中一邊。將規定數量的龍鱗標記集中,置於方尖碑代表物的另一邊。若有多出的龍鱗標記,則將其移除遊戲。有關不同玩家人數所規定的龍鱗標記數量如下所示:
玩家人數 |
規定龍鱗標記數量 |
4位玩家 |
15個 |
3位玩家 |
12個 |
2位玩家 |
9個 |
(3)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個玩家代表物及1組(10個)玩家標記。各玩家將玩家代表物置於中央廣場板塊上方,玩家標記則置於自家面前。若有多出的玩家代表物及玩家標記,則將其移除遊戲。將3隻飛龍代表物置於地圖右側,所有民族卡集中正面朝下洗勻,每位玩家各分發8張成為手牌,剩下的卡牌堆則正面朝下置於地圖右側桌上
2.遊戲進行
任選一玩家擔任起始玩家,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行動玩家在進行自家回合時,包括下列三個階段:
(1)移動階段
玩家以水平或垂直方式將自家代表物移置與原建築板塊相鄰的其它建築板塊上。移動時最只能進行0~2步距離,每進行1步便可將自家代表物移置另一版塊,2步的移動方向可以不同(水平或垂直),但不能以斜線方式進行移動
玩家在移動自家代表物後,可打出具有特殊效能的卡牌再度移動自家代表物或召喚及移動對應顏色的飛龍。當玩家打出此類卡牌後,該卡牌的數字效能將被取代而無法使用。玩家在使用卡牌的特殊效能後,須將其丟至棄牌區
(2)貢獻階段
玩家可對其所停駐的建築板塊進行貢獻,包括對一般建築板塊及對中央廣場板塊的貢獻
A.一般建築板塊
玩家打出任何數量的卡牌,對板塊下方的方框做出貢獻。貢獻時,玩家所打出的卡牌須符合方框內的顏色(若為彩色表示可為任何同一顏色)及數字(玩家打出的卡牌數字總和須大於或等於方框內的數字)條件。玩家亦可透過卡牌的特殊效能讓卡牌改變顏色及數字,以符合貢獻條件。玩家在打出卡牌後,須將其丟至棄牌區
只要有足夠符合貢獻條件的卡牌,玩家在同一回合可進行多次貢獻。若玩家完成貢獻,可將自家顏色標記置於該板塊下方的方框內。皇宮板塊下方的方框(彩色)可以任何顏色的卡牌進行,但其任一方框內所貢獻的卡牌皆須為同一顏色
B.中央廣場板塊
玩家打出符合規定數量的水晶標記,可對方尖碑內的方框做出一次貢獻。貢獻時,須從方尖碑內最底下的方框開始供奉,方框內的數字即為供奉所須的水晶數量。玩家亦可透過打出黃色卡牌執行其特殊效能,以獲得再次供奉的機會
若玩家完成貢獻,可將自家顏色標記置於方尖碑內的方框內。2位玩家進行時,不使用方尖碑最底下2個數字為「7」的方框
(3)棄牌及抽牌階段
玩家可選擇將0~2張手上卡牌丟置棄牌區,再從卡牌堆上方抽取比棄牌張數多2張的卡牌置於手中,玩家的手牌張數並無規定上限。當卡牌堆的卡牌已被抽完時,可將棄牌區的卡牌正面朝下集中重新洗勻後,成為新的卡牌堆
3.遊戲中的相關規定
(1)完成建築物修復
當建築物板塊下方的方框皆放置玩家標記時,建築物即算修復完成。此時,對此建築物做出貢獻的玩家將可獲得獎勵。板塊左上方(有星星圖像)圖案為貢獻(即玩家標記)最多的玩家可從公區領取的獎勵,左上方第二排(星星圖像下方)圖案為所有貢獻玩家分別可從公區領取的獎勵。若玩家貢獻程度(即玩家標記數量)相同,則以標記置於最左邊方框內的玩家領取左上方圖案的獎勵
若修復完成的建築物板塊鄰近已有翻面的建築物板塊,則做出貢獻的玩家皆可獲得該建築物板塊上方的圖案獎勵。鄰近板塊包括完成修復建築物板塊的上、下、左、右建築物板塊,但不包括斜對角建築物板塊
玩家領取的獎勵包括卡牌、龍鱗及水晶。若玩家領取的為卡牌,須從卡牌堆上方抽取,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不能偷看,待回合結束後再放入手牌中。若玩家領取的為龍鱗,則將龍鱗置於自家面前。若玩家領取的為水晶,則將其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不讓其他玩家知曉其數字內容
當做出貢獻的玩家領取獎勵後,須將自家顏色的標記取回,並將此建築物板塊進行翻面(即已修復面朝上),玩家代表物及飛龍代表物則繼續停駐在翻面後的建築物板塊上方
(2)取得及轉換龍鱗
玩家除透過因對建築物板塊修復完成做出貢獻而領取龍鱗獎勵外,若在進行貢獻時,建築物板塊上出現飛龍代表物,則每出現一種顏色的飛龍代表物,行動玩家便能獲得1個龍鱗,龍鱗數量不受玩家貢獻次數的影響
當公區的龍鱗標記皆被玩家取走時,開始進行龍鱗數量計算。若龍鱗標記不足夠分配給應取得的玩家,仍須進行計算
龍鱗數量計算為:若只有1位玩家取得最多數量的龍鱗,該玩家可換得6個水晶。若有多位玩家取得最多數量的龍鱗,則平手玩家各可換得3個水晶。其他擁有3個以上龍鱗的玩家亦各可換得3個水晶,而擁有不到3個龍鱗的玩家將無法換得任何水晶
當所有玩家的龍鱗數量皆計算完成後,已換得水晶的玩家須將龍鱗放回公區,未換得水晶的玩家則可將龍鱗繼續保留置自家面前
4.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最先完成以水晶供奉方尖碑規定次數後即告結束,該玩家亦成為遊戲贏家。有關不同玩家人數所規定的水晶標記供奉次數如下所示:
玩家人數 |
規定水晶標記供奉次數 |
4位玩家 |
4次 |
3位玩家 |
5次 |
2位玩家 |
6次 |
若出現所有建築板塊皆已修復完成,但尚無玩家完成水晶供奉方尖碑規定次數的情況。此時,在所有玩家皆完成水晶供奉方尖碑後,由做出最多次數供奉的玩家贏得勝利。若出現平手局面,則以剩下最多水晶標記的玩家獲勝。若還是平手,則由平手玩家們共同贏得勝利。若所有玩家的10個玩家標記皆已使用完但尚未分出勝負,則遊戲亦將立即結束,且無贏家誕生
5.變體規則
拼湊建築板塊時,除中央廣場板塊仍須置於最中央處外,其它所有建築板塊皆可隨機排列,其它遊戲規定則與一般規則相同
遊戲主題與機制
藍月城(Blue Moon City)遊戲訓練玩家們的應變取捨力及組織規劃力,屬於自然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區域控制」、「網格移動」、「手上物件管理」、「拼放組合拼圖」及「組合收集」等,非常適合在家庭及朋友聚會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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