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指鹿為兔(Bunny Bunny Moose Moose)」遊戲為2009年由Vlaada Chvatil所設計的派對遊戲,並獲得2010年金畸獎最佳派對桌上遊戲獎項推薦。遊戲中玩家們輪流由其中一位玩家擔任主持人,其他玩家們則扮演著麋鹿及野兔。扮演動物的玩家們須不斷的利用雙手變換動作,才能躲避獵人的射殺。當主持人喊出「砰!」時,扮演動物的玩家們皆須將雙手定格。主持人根據桌面上六組牌堆最上方的一張卡牌圖案,對照玩家們最後停格的動作進行判斷,若動作符合卡牌上的圖案,該玩家便可獲得卡牌上的分數,同時將路徑卡上的玩家代表物移動對應步數。遊戲持續進行至各玩家皆擔任固定次數主持人後即告結束,玩家們將自家麋鹿及野兔中較低的分數進行比較,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唱詩板(1個,雙面)
玩家圖板(6個,紅、黃、藍、綠、紫、橘各1個)
玩家代表物(12個,紅、黃、藍、綠、紫、橘各1隻麋鹿及1隻野兔)
路徑卡(15張)
分數卡(111張,包括動物卡、獵人卡及正負互換卡)
遊戲人數
3~6人,以5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所有玩家各選一代表顏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玩家圖板及玩家代表物。任選一長相最像麋鹿或野兔的玩家擔任主持人,主持人坐在桌子的另一邊,與其他玩家對坐,並拿取唱詩板置於自家面前桌上。主持人另將15張路徑卡由左至右排列在桌面中央,所有玩家(包括主持人)將自家的麋鹿及野兔玩家代表物放置於由主持人方向左邊算起第5張路徑卡的上方,同時將自家的玩家圖板置於自家面前。主持人將所有分數卡正面朝下洗勻,形成牌堆置於手上,並從其他玩家顏色代表物中選擇其中一個押住(即主持人代表物的移動距離將與所押住顏色代表物的移動距離一致),若有多出的配件則將其移除遊戲
2.遊戲將進行若干回合,各回合由其中一位玩家擔任主持人,依主持人所在位置的逆時針方向,玩家們輪流依序擔任。主持人一邊吟詩,一邊翻牌。唱詩板上共有6句英文詩,主持人在每句詩的前半段從手上卡牌堆抽取最上方的一張卡牌,而在每句詩的後半段將所抽卡牌置於桌上。主持人放置時,將卡牌正面對著其他玩家所在位置,由右至左(其他玩家所在位置的觀看方向)排列成6排,之後放置的卡牌則往原6組牌堆上方堆疊
3.主持人在第一輪放置卡牌時,若出現獵人卡,將其正面朝上放置一旁,且無須執行任何動作。從第二輪起,主持人一旦翻開獵人卡,須喊出「砰!」以取代後半段的吟詩動作,並將獵人卡放置於原卡牌堆的上方。此時,其他玩家須用雙手(可伸出舌頭)比出動作並定格。主持人根據桌面上六組牌堆最上方的一張卡牌圖案,對照玩家們最後停格的動作進行判斷,若動作符合卡牌上的圖案,該玩家便可獲得卡牌上的分數。玩家將所獲得的卡牌分數進行加總,同時將路徑卡上的玩家代表物移動對應步數。在所有玩家的代表物皆完成移動後,位居最後一名的玩家代表物可往前移動一步。若位居最後一名的玩家代表物不只一個,則所有位居最後一名的代表物皆可往前移動一步
4.玩家可進行的動作包括下列幾種:
(1)扮成麋鹿
鹿角狀況 |
手勢動作 |
往上張開 |
雙手五指往上張開(手心向外),置於耳上位置 |
往上緊閉 |
雙手五指往上並攏(手心向外),置於耳上位置 |
往下張開 |
雙手五指往下張開(手心向內),置於耳上位置 |
往下緊閉 |
雙手五指往下並攏(手心向內),置於耳上位置 |
(2)扮成野兔
兔耳狀況 |
手勢動作 |
往後豎立 |
雙手食指與中指並攏伸直,置於頭後位置 |
往後下垂 |
雙手食指與中指並攏下凹,置於頭後位置 |
往旁豎立 |
雙手食指與中指並攏伸直,置於耳朵位置 |
往旁下垂 |
雙手食指與中指並攏下凹,置於耳朵位置 |
(3)鹿兔變色
扮成麋鹿時伸舌:視為扮成野兔
扮成野兔時伸舌:視為扮成麋鹿
5.有關分數卡的內容包括下列幾種:
(1)單一型態卡(只有一種型態的單角、單耳):符合卡牌上圖案即可得分
|
鹿角 |
兔耳 |
||
左 |
往上張開 |
往上緊閉 |
往後豎立 |
往後下垂 |
往下張開 |
往下緊閉 |
往旁豎立 |
往旁下垂 |
|
右 |
往上張開 |
往上緊閉 |
往後豎立 |
往後下垂 |
往下張開 |
往下緊閉 |
往旁豎立 |
往旁下垂 |
(2)複合型態卡(包含兩種型態的單角、單耳):符合卡牌上圖案即可得分
|
鹿角 |
兔耳 |
||
左 |
往上 |
張開 |
往後 |
豎立 |
往下 |
緊閉 |
往旁 |
下垂 |
|
右 |
往上 |
張開 |
往後 |
豎立 |
往下 |
緊閉 |
往旁 |
下垂 |
(3)複數型態卡(包含一種及兩種型態的雙角、雙耳):只要左右其中一處符合卡牌上圖案即可得分,左右兩處皆符合卡牌上圖案則可加倍(×2)計分
鹿角 |
兔耳 |
往上張開 |
往後豎立 |
往上緊閉 |
往後下垂 |
往下張開 |
往旁豎立 |
往下緊閉 |
往旁下垂 |
往上 |
往後 |
往下 |
往旁 |
張開 |
豎立 |
緊閉 |
下垂 |
(4)伸舌狀態卡:符合卡牌上圖案即可得分,包括麋鹿伸舌、野兔伸舌及麋鹿與野兔皆伸舌三種
(5)獵人卡:各玩家須用雙手(可伸出舌頭)比出動作並定格
(6)正負互換卡:各玩家在該回合計算加總的分數須正負互換
(7)草叢:即所比手勢不符規定,比出此手勢的玩家須扣1分。包括玩家雙手比出的手勢非同種動物(一隻手比糜鹿,一隻手比野兔),僅用單手比出手勢,雙手所比手勢非麋鹿及野兔,及完全未比任何手勢等
6.當所有玩家皆完成計分後,玩家們開始移位。原主持人移至其對面最左邊的玩家位置,其他玩家各往左邊移一個位置,最左邊的玩家則移至主持人的位置。新任主持人將桌面已攤開的分數卡集中,正面朝上形成牌堆置於桌面旁邊棄置區。之後,將正面朝下分數卡牌堆置於手上,並從其他玩家顏色代表物中選擇其中一個押住,進行次一回合。若主持人手上卡牌堆已快用完,可將棄置卡牌正面朝下洗勻,置於手上卡牌堆後方繼續進行遊戲
7.遊戲持續進行至各玩家皆擔任固定次數主持人後即告結束,玩家們將自家麋鹿及野兔中較低的分數進行比較,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若出現平手局面,則平手玩家將較高的分數進行比較,由分數較高者成為遊戲贏家。有關不同玩家人數規定的擔任主持人次數如下所示:
(1)5~6位玩家:各玩家皆擔任兩次主持人
(2)3~4位玩家:各玩家皆擔任三次主持人
8.變體規則
(1)簡單化
取消伸舌動作,移除「×2」及「±」分數卡。英文詩由6句減至4句,並將桌面翻出的6組牌堆減少至4組牌堆
(2)複雜化
英文詩由6句增至8句,並將桌面翻出的6組牌堆增加至8組牌堆
遊戲主題與機制
指鹿為兔(Bunny Bunny Moose Moose)遊戲訓練玩家們的觀察辨識力、肢體表達力、行動反應力及應變取捨力,屬於自然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動作表演」、「組合收集」及「同時行動選擇」等,相當適合在派對及聯誼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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