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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比斯的遠方(Thebes)」遊戲為2007年由Peter Prinz所設計的家庭遊戲,並獲得2007年德國年度遊戲及2008年金畸獎最佳家庭桌上遊戲入圍等獎項。遊戲中玩家扮演著環遊歐洲的考古學家,前往各個考古地點進行挖掘古物的工作,不僅贏得名譽,亦能獲得分數。挖掘古物時須要豐富的專業知識、工具及助手的幫忙,除了挖掘古物外,還要舉辦展覽及安排會議,才能提高聲望增加分數。玩家們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妥善規劃,才能贏得此次考古競賽,成為世界第一的考古學家。
遊戲內容物
遊戲圖板(1個)
考古學家棋(4個,紅、黃、藍、綠各1個)
時間標記(4個,紅、黃、藍、綠各1個)
年份標記(1個,黑色)
研究卡(85張)
種類 |
張數 |
可獲得 點(分)數 |
說明 |
使用後處理方式 |
一般知識卡 |
8張 |
1~2點 |
1點(巴黎、柏林、羅馬、維也納)及2點(莫斯科、柏林、巴黎、倫敦)各4張 |
不用丟棄 |
特殊知識卡 |
45張 |
1~3點 |
5種顏色1、2、3點各3張 |
不用丟棄 |
傳言卡 |
5張 |
2點 |
5種顏色各2點 |
丟棄 |
飛船卡 |
2張 |
0 |
可將任何旅程縮短至0個星期 |
丟棄 |
汽車卡 |
2張 |
0 |
可將一個花費3個星期以上的旅程縮短1個星期的時間 |
不用丟棄 |
助手卡 |
6張 |
0 |
持有1張可增加1點特殊知識,持有2張可增加1點特殊知識,持有3張以上可增加2點特殊知識 |
使用1張時須丟棄,使用2張以上時可不用丟棄 |
挖掘工具卡 |
6張 |
0 |
持有1張可多抽1張圓形古物標記,持有2張可多抽1張圓形古物標記,持有3張以上可多抽2張圓形古物標記 |
使用1張時須丟棄,使用2張以上時可不用丟棄 |
特殊挖掘卡 |
2張 |
0 |
可在某一挖掘地點,額外多進行一次挖掘 |
丟棄 |
研討會議卡 |
9張 |
1~28分 |
1次1分,2次3分,3次6分,4次10分,5次15分,6次21分,7次28分 |
不用丟棄 |
展覽卡(10張)
種類 |
張數 |
可獲得分數 |
所須花費時間 |
所須文物標記數量 |
大型展覽會 |
5張 |
5分 |
4週 |
3個地區共6個 |
小型展覽會 |
5張 |
4分 |
3週 |
2個地區共3個 |
挖掘區總覽卡(5張,分別為希臘(橘)、美索不達米亞(藍)、埃及(黃)、克里特島(紫)、巴勒斯坦(綠))
時間輪盤(4個)
挖掘許可證(4套,每套各有橘、藍、黃、紫、綠5張,雙面,其中一面畫「X」)
布袋(5個,橘、藍、黃、紫、綠各1個)
圓形古物標記(155個,橘、藍、黃、紫、綠各31個,包括文物各13個,一般知識物各1個,特殊知識物各1個,沙塵各16個)
希臘(括弧內數字為分數) |
美索不達米亞(括弧內數字為分數) |
埃及(括弧內數字為分數) |
克里特島(括弧內數字為分數) |
巴勒斯坦(括弧內數字為分數) |
米太亞得之盔(1) |
古代亞之徽(1) |
烏夏比提雕像(1) |
小雕像(1) |
但城土丘石碑(1) |
阿提卡杯(1) |
巴比倫之獅(1) |
聖甲蟲護身符(1) |
斯芬克斯(1) |
小公牛雕像(1) |
阿提卡錢幣(1) |
尼姆魯德的玻璃碗(1) |
辛努賽爾特一世護身符(1) |
雙耳瓶(1) |
羅馬策略型桌上遊戲(1) |
青銅馬(1) |
白方尖碑(1) |
阿布西爾紙莎草(1) |
米諾斯的小公牛(2) |
羅馬錢幣(1) |
米羅的維納斯(2) |
楔形文字板(1) |
蘇貝娜芙卷軸(2) |
青銅盾(2) |
提喀獎章(1) |
歐姆法洛斯聖石(2) |
烏爾之金杯(3) |
彩陶碗(2) |
蛇女神(3) |
異教基座(2) |
帕拉斯‧雅典娜的大理石像(2) |
夜之後(3) |
佩比娜克特墓穴(3) |
非埃斯托斯的陶盤(3) |
猶太燭台(2) |
德爾斐的駕馭者(3) |
蘇美金盔(3) |
青銅鏡(3) |
阿格洛斯的頭盔(3) |
圓柱像(2) |
阿伽門農的面具(3) |
瓦爾卡之瓶(4) |
娜芙蒂蒂胸像(3) |
小公牛壁畫(3) |
大理石棺(3) |
普裡阿摩斯的寶藏(4) |
尼姆魯德之寶(4) |
那爾邁調色板(4) |
安提凱特拉的機械裝置(4) |
阿瑪那的信(4) |
帕特農神殿圖像裝飾(5) |
吉爾伽美什泥版(4) |
拉美西斯二世木乃伊(4) |
窄口瓶(4) |
靈骨塔(5) |
宙斯神像(5) |
薩爾貢之面具(5) |
羅塞塔石碑(5) |
大理石像(4) |
石碑(6) |
特洛伊之城徽(6) |
漢摩拉比法典(5) |
圖坦卡門面具(6) |
黃金拉耳那克斯(5) |
昆蘭的卷軸‧死海古文書(7) |
一般知識物(0) |
一般知識物(0) |
一般知識物(0) |
一般知識物(0) |
一般知識物(0) |
特殊知識物(0) |
特殊知識物(0) |
特殊知識物(0) |
特殊知識物(0) |
特殊知識物(0) |
沙塵(0) |
沙塵(0) |
沙塵(0) |
沙塵(0) |
沙塵(0) |
遊戲人數
2~4人,以3~4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將遊戲圖板放平,所有玩家各選一代表色,將考古學家棋並放在華沙(Warsaw)位置上,時間標記放在時間計表(2位玩家放在「0」的位置,3位玩家放在「16」的位置,4位玩家放在「0」的位置)上堆疊,年份標記放在年份計表(2位玩家放在「1901」的位置,3位玩家放在「1901」的位置,4位玩家放在「1902」的位置)上,每位玩家分發一組挖掘許可證及一個時間輪盤
2.將研究卡正面朝下洗勻,從牌頂處取出四張,正面朝上放在遊戲圖板右上方。剩下的研究卡分成三等份,將五張小型展覽會卡混入第二牌堆,將五張大型展覽會卡混入第三牌堆。將第一牌堆放在第二牌堆的上面形成一供應牌堆,並將原第三牌堆放置前一牌堆後,待前一牌堆用完後再使用(2位玩家時,將小型展覽會卡及大型展覽會卡同時混入第二牌堆)
3.將五大挖掘區的圓形古物標記中,選1個1分標記放在遊戲圖板對應的挖掘區內。將剩下五種顏色的圓形古物標記分別放在五個對應顏色的布袋中,每個布袋各有14個古物標記及16個沙塵標記,將各布袋搖勻後置於圖板旁邊。另將挖掘區總覽卡排成一列,置於圖板旁邊
4.遊戲順序
遊戲開始時,選一玩家為起始玩家,將其代表顏色時間標記放在標記堆的最上方。之後,由時間標記落後的玩家進行行動回合。若有多位玩家的標記堆疊,則由最上面的玩家進行行動回合。若某一玩家的時間標記持續落後,可連續進行多次行動回合
5.移動地區
玩家在執行行動前,若須移動地區,則將考古學家棋從某一地區移到另一地區。從某一地區到鄰近地區移動的時間為一週,須移動時間標記一格。時間標記的移動格數須等於考古學家棋所走的步數,若玩家不執行行動,則不可進行移動地區的動作
(1)若玩家持有「飛船卡」並使用,可將任何旅程縮短至0個星期,飛船卡使用一次後須丟棄
(2)若玩家持有「汽車卡」並使用,可將一個花費3個星期以上的旅程縮短1個星期的時間,汽車卡使用後無須丟棄
6.執行行動:玩家可執行下列其中一種行動
(1)拿取一張研究卡
玩家可在遊戲板四張已翻開的研究卡中,拿取一張研究卡至自家面前,並依照卡牌右上角數字指示的行動時間執行週數,移動時間標記至對應格數
A.玩家拿取一張研究卡後,即翻開供應牌堆前牌堆頂部的卡牌填補其空缺
B.若填補的卡牌為展覽卡,則將此卡牌正面朝上移至圖板上展覽卡的位置。若展覽卡的位置上已放置展覽卡,則已有的展覽卡按a→b→c的順序移動。如果c位置上已有一張卡牌,則將c位置上的卡牌丟棄。將展覽卡放置完畢後,玩家再翻開供應牌堆前牌堆頂部的卡牌以填補其空缺
C.若前供應牌堆已用完,則將棄牌與後供應牌堆洗勻,正面朝下形成一新的供應牌堆。若此供應牌堆再用完,則將棄牌洗勻,正面朝下形成一新的供應牌堆
(2)交換四張翻開的研究卡
玩家若對圖板上的四張研究卡皆不想拿取,可將考古學家棋移至華沙,並多耗費一週的時間,將翻開的四張研究卡丟棄,並從供應牌堆頂部抽取四張卡牌填補其空缺。若玩家想再度換卡,則須再耗費一週的時間來進行,玩家可持續進行換卡動作。若填補的卡牌為展覽卡,則將此卡牌正面朝上移至圖板上展覽卡的位置
(3)進行一次考古挖掘
玩家在該挖掘地區的挖掘許可證處於有效許可的狀況下,先計算玩家所持有的知識點數總和,再轉動時間輪盤決定挖掘週數及挖掘標記數目,並根據挖掘週數移動時間標記至對應格數
A.知識點數的計算
(i)一般知識:一般知識卡中,一本翻開書為1點(使用後無須丟棄),一個一般知識物圓形標記為1點(使用後無須丟棄)
(ii)特殊知識:特殊知識卡中,一本該區顏色書為1點(使用後無須丟棄),一個該區特殊知識物圓形標記為1點(使用後無須丟棄),一張該區傳言卡為2點(使用後須丟棄),一張助手卡為1點(使用後須丟棄),二張助手卡為1點(使用後無須丟棄),三張助手卡為2點(使用後無須丟棄)
(iii)注意事項:玩家使用的一般知識點數不能多於特殊知識點數,多餘的一般知識點數不能加入知識點數的計算。玩家所持有的知識點數總和等於一般知識點數加上特殊知識點數
B.時間輪盤的選擇
(i)玩家轉動時間輪盤,將中央上方藍底白色數字移至玩家所持有知識點數總和的數字。若玩家所持有知識點數總和超過12,亦只能選擇12。玩家根據中央右側黃底黑色數字選擇挖掘週數,並宣布予其他玩家知曉,再依照其所對應的白底紅字決定可挖掘的標記數目
(ii)玩家根據時間輪盤所決定的挖掘週數及可挖掘的標記數目,對應地區的布袋,從布袋中抽取指定數量的圓形標記,抽取時玩家不可向袋內偷看。抽完後,將有用的標記放在自家面前,無用的標記則放回袋中
(iii)若玩家持有「挖掘工具卡」,使用1張可多抽1張圓形古物標記(使用後須丟棄),使用2張可多抽1張圓形古物標記(使用後無須丟棄),使用3張以上可多抽2張圓形古物標記(使用後無須丟棄)
C.考古挖掘的規定
(i)玩家在考古挖掘結束後,須將該挖掘地區的挖掘許可證翻轉至有「X」的一面,顯示處於無效許可的狀況。直到該玩家時間標記通過「52」(表示經過一年)之後,所有挖掘地區的挖掘許可證再翻轉至有效許可的狀況
(ii)若玩家持有「特殊挖掘卡」並使用,可在一年內同一挖掘地點,額外多進行一次挖掘,特殊挖掘卡使用一次後須丟棄
(iii)首位在挖掘地區進行挖掘的玩家,可取得放在遊戲圖板上的1分圓形標記。但若挖掘的標記數目為0,則無法取得此標記
(4)舉辦古物展覽會
若玩家有足夠的文物(不包含知識物)數量符合舉辦古物展覽會的規定,可移動考古學家棋至舉辦展覽會的城市。若玩家成功的將其所蒐藏的文物展示給其他玩家觀賞,則可將該張展覽卡取走並放至自家面前。並依照卡牌右上角數字指示的行動時間執行週數,移動時間標記至對應格數
7.遊戲結束
當年份標記進入「1903」的位置,且該名玩家的時間標記通過「52」,並在「1」的位置時,即不可再進行任何行動。玩家們在接近「52」格時,所執行的行動不能超過原停留格至「1」格步數距離的對應週數。當所有的玩家皆無法進行任何行動時,遊戲即告結束。玩家們各自將其所擁有的卡牌及標記加總計分,總分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8.計分方式
(1)研究卡
A.一般知識卡、一般知識物標記、傳言卡、助手卡:不計分
B.特殊知識卡及特殊知識物標記:每個挖掘地區獲得最多特殊知識點數的玩家可得5分。若最多特殊知識點數的玩家不只一人,則每人可各得3分
C.飛船卡、汽車卡、挖掘工具卡、特殊挖掘卡:不計分
D.研討會議卡:1張1分,2張3分,3張6分,4張10分,5張15分,6張21分,7張28分
(2)展覽卡
A.大型展覽會:每張可獲得5分
B.小型展覽會:每張可獲得4分
(3)圓形標記
根據標記上所表示的數字計分,從1分至7分不等
遊戲主題與機制
底比斯的遠方(Thebes)遊戲訓練玩家們對於時間的規劃力及選擇卡牌的判斷力,同時並測視玩家們的機運,屬於自然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卡牌選擇」、「點對點移動」及「時間追蹤」等,相當適合於家庭聚會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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