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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搶你錢(Cash’n Guns)」遊戲為2005年由Ludovic Maublanc所設計的派對遊戲,相當具有歡樂氣氛。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一群剛完成成功搶劫的搶匪,在一個廢棄的倉庫裡,互相討論著該如何分配此龐大贓款。但無論如何分配,皆無法擺平,讓每位搶匪心服口服。於是搶匪群最後決定用槍桿子解決,一場你爭我奪的搶錢大戰就此展開。此外,尚有警方派來的臥底混入其中,隨時準備通報總部,等著將這一群綁匪一網打盡。遊戲在槍林彈雨中持續進行八回合後結束,若臥底玩家最後未能在六回合內完成通報且活到最後,則最後生存且獲得鈔票金額最多的搶匪玩家即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海棉手槍(6把)
人物卡(6張)
塑膠基座(12個,每個人物2個)
子彈卡(48張)
名稱 |
LOTUS |
Mr BLACK |
EL TORO |
TINO |
IGOR |
HUGGY |
BANG! BANG! BANG! |
1 |
1 |
1 |
1 |
1 |
1 |
BANG! |
2 |
2 |
2 |
2 |
2 |
2 |
CLiC CLiC CLiC |
5 |
5 |
5 |
5 |
5 |
5 |
輔助參考卡(1張)
秘密角色卡(6張,其中1張為臥底,其它5張為匪徒)
電話總機卡(3張,2張忙線,1張發送)
電話卡(1張,1面為未使用,另1面為使用)
特殊能力卡(10張)
編號 |
英文名稱 |
效果 |
1 |
6 feet under |
遊戲結束時,每有一個死亡玩家可獲得$10,000 |
2 |
The Unbreakable |
持有4個受傷標誌才會死亡 |
3 |
You don’t need it anymore |
可拿取死亡玩家身上的槍及子彈 |
4 |
Dragon Skin |
每回合若被子彈射到,只須拿取1個受傷標誌 |
5 |
The Insane |
若自家被子彈射到,則所有玩家皆受傷 |
6 |
The Kid |
可在每回合其他玩家都用槍完成指定對象後,最後自家再決定用槍指定對象 |
7 |
The Cunning |
可在每回合其他玩家都出完子彈卡後,最後自家再決定所出的子彈卡 |
8 |
Super Coward |
遊戲結束時,每有一個恥辱標誌可獲得$5,000 |
9 |
The Specialist |
可使用BANG! BANG! BANG!子彈卡兩次 |
10 |
It does not even hurt |
只在某一回合使用,當自家投降或受傷時,回合結束後仍可分錢 |
受傷標誌(14個,橘色面為俗辣標誌,藍色面為警報標誌)
恥辱標誌(14個)
鈔票(40張,15張$5,000、15張$10,000、10張$20,000)
遊戲人數
4~6人,以6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每位玩家選一人物卡,並在底部使用兩個塑膠基座讓其直立於該玩家面前。各玩家拿取一把海棉手槍,並根據所選擇的人物拿取對應人物圖像的8張子彈卡,其餘的人物卡、塑膠基座及子彈卡則移除遊戲。將所有鈔票正面朝下洗勻後堆疊置於桌面中央,受傷標誌及恥辱標誌(橘色面向上)則置於鈔票堆旁邊備用。
(1)在有特殊卡的變體規則中,將特殊能力卡正面朝下洗勻後每位玩家各抽選1張並亮出,其餘的特殊能力卡則移除遊戲
(2)在有臥底的變體規則中,將等同玩家人數的秘密角色卡(包括1張臥底卡)正面朝下洗勻後每位玩家各抽選1張,不讓其他玩家知道,其餘的秘密角色卡則移除遊戲。將3張電話總機卡正面朝下堆疊形成牌堆(第3張電話總機卡置於牌底)置於桌面中央,電話卡則置於電話總機卡牌堆旁備用
2.遊戲共進行8個回合,每回合包括8個階段:
(1)放置鈔票
從鈔票堆上方抽出5張鈔票翻開於桌面上,若前一回合的鈔票未分完,可留置本回合,連同本回合的5張鈔票一齊進行分配
(2)放置子彈卡
每位玩家選1子彈卡,以正面朝下的方式置於桌上代表自家人物立牌的右邊,不讓其他玩家知道
(3)描準目標
之後,由教父(由所有玩家們共同決定)或所有玩家一齊數1…2…3,在數到3時所有玩家須立刻將海棉手槍指向目標玩家(即不想與其一齊分錢的玩家)。若拔槍動作過慢,該玩家的子彈卡視同棄牌
(4)退出槍戰
接著由教父(由所有玩家們共同決定)或所有玩家再一齊數1…2…3,在數到3時所有玩家須立刻決定是否退出槍戰。決定退出槍戰的玩家須將槍放下,人物立牌倒下,子彈卡丟至桌面中央棄牌堆區,領取一個恥辱標誌,退出此回合
(5)快速子彈對決
決定不退出的玩家則進行翻開子彈卡對決,打出「BANG! BANG! BANG!」子彈卡的玩家最先公開,此玩家所描準的目標玩家則立即受傷。受傷的玩家須將槍放下,人物立牌倒下,子彈卡丟至桌面中央棄牌堆區,領取一個受傷標誌,退出此回合
(6)一般子彈對決
其餘繼續槍戰的玩家則同時翻開子彈卡進行對決,被「BANG!」子彈卡打到的玩家視為受傷。受傷的玩家須將槍放下,人物立牌倒下,子彈卡丟至桌面中央棄牌堆區,領取一個受傷標誌,退出此回合。至於被「CLiC」子彈卡打到的玩家則毫髮未傷,繼續留在場上。在確定各玩家的狀況後,將場上其餘玩家的槍放下,子彈卡丟至桌面中央棄牌堆區
某個玩家在同一回合可能得到一個以上的受傷標記,若某個玩家累積得到三個受傷標記,則立即宣佈傷重不治死亡,退出遊戲
(7)分配鈔票
最後仍留在現場(未退出亦未受傷)的玩家可參與桌上鈔票分配,每位玩家所分到的金額必須相同。桌上所有鈔票金額均無法找換,若有鈔票無法均分給在場玩家。則可將這些鈔票留置下一回合,連同下一回合的5張鈔票一齊進行分配
(8)適用於臥底的變體規則
分配鈔票後,所有分配到鈔票的玩家須進行電話卡傳遞。傳遞方式為:由擔任教父的玩家(若教父不在場,則以其鄰近的玩家,或可為任一玩家)開始,將電話卡未使用面置於桌下傳遞給其左邊的玩家。當傳完一輪後,最後一位玩家將電話卡放回桌面
若場上玩家包括臥底玩家,則臥底玩家可將電話卡翻至使用面,代表通報總部一次。當臥底玩家通報總部後,須從電話總機卡牌堆上方翻開一張電話總機卡,玩家須在六回合內完成三次通報總部才算通報成功
當臥底玩家第一次通報總部後,只能再退出槍戰一次。此時須將桌面上剩下尚未被玩家領取的恥辱標誌翻面(藍色面向上),讓所有玩家較易判斷可能成為臥底的玩家
3.遊戲在完成8回合後結束,若僅剩一位玩家生存時,則可提早結束。在無臥底的基本遊戲規則中,最後生存且獲得鈔票金額最多的搶匪玩家即為遊戲贏家。若最後生存且獲得鈔票金額相同,則以持有較少恥辱標誌的玩家獲勝。若持有的恥辱標誌相同,則由持有較多受傷標誌的玩家獲勝。在有臥底的變體遊戲規則中,若臥底玩家能在六回合內完成通報且活到最後,則為遊戲贏家。否則,則以最後生存且獲得鈔票金額最多的搶匪玩家為遊戲贏家。若遊戲進行到最後,只剩臥底玩家一人生存,仍由臥底玩家成為遊戲贏家。
4.金額統計方式
(1)鈔票依票面上的金額($5,000、$10,000、$20,000)計算
(2)每個恥辱標誌-$5,000
(3)特殊能力卡中,持有「6 feet under」卡每有一個死亡玩家可得+$10,000
(4)特殊能力卡中,持有「Super Coward」卡每有一個恥辱標誌可得+$5,000
遊戲主題與機制
明搶你錢(Cash’n Guns)遊戲測試玩家們的創造想像力、分析預測力及應變取捨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玩家淘汰」、「同時行動選擇」及「不同玩家能力」等,相當適合在聚會場合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