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猛瑪獵人王(Mammut)」遊戲為2011年由Kristian Amundsen Østby所設計的家庭遊戲,遊戲過程新鮮有趣。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狩獵猛瑪(長毛)象的獵人們,在完成狩獵行動後,準備進行獵物分配。由於獵人們各懷鬼胎,都想成為分到最多獵物的獵人,於是展開一場獵物爭奪大戰。遊戲將進行5個回合,各回合進行包括獵物分配及獵物計分兩個階段,玩家可打出獵物卡及計分卡以影響分配結果及所得分數。遊戲在進行5個回合後結束,玩家們分別計算最後所累積的勝利分數,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計分板(1個)
儲藏板(1個)
肥猛瑪代表物(5個,紅、黃、藍、綠、紫各1個)
瘦猛瑪代表物(10個,紅、黃、藍、綠、紫各2個)
起始玩家猛瑪代表物(1個)
回合標記(1個)
行動卡(19張,包括8張獵物卡及11張計分卡)
動物板塊(35個,松鼠、山豬、蝙蝠、臭鼬、老鼠、鴨子、兔子各7個)
獵物板塊(31個,雙面)
種類 |
數量 |
石斧 |
3 |
毛皮 |
8 |
象牙 |
10 |
肉塊 |
12 |
火堆 |
12 |
動物 |
7 |
問號 |
10 |
薩滿板塊(1個,雙面)
布袋(1個)
遊戲人數
2~5人,以4~5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遊戲準備
(1)將計分板及儲藏版並列,正面朝上置於桌面中央。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個肥猛瑪代表物及2個瘦猛瑪代表物。各玩家將自家肥猛瑪代表物置於計分板上外圍分數區「10」方格位置處,1個瘦猛瑪代表物置於計分板上中央上方毛皮區起點格(洞穴口)位置處,另1個瘦猛瑪代表物則置於自家面前桌上
(2)將所有行動卡正面朝下洗勻,每位玩家各分發2張成為手牌,剩下的行動卡牌堆則正面朝下置於儲藏板左上方的對應位置處。將所有動物板塊正面朝上依圖像分堆,置於儲藏板中央對應圖案位置處(4~5位玩家進行時,將每種動物板塊各取1個置於布袋內搖勻,每位玩家各抽取1個,置於自家面前桌上。剩下的動物板塊再從布袋內取出,置於儲藏板中央對應圖案位置處)
(3)由最年輕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並拿取起始玩家猛瑪代表物置於自家面前桌上。根據玩家人數,將回合標記置於計分板上中央下方回合區的對應位置處(2~3位玩家進行時,擺放在回合「1」圓格位置處;4~5位玩家進行時,擺放在回合「2」圓格位置處)。將所有31個獵物板塊及1個薩滿板塊放入布袋內搖勻,置於2個圖板的旁邊桌上
(4)遊戲將進行5個回合(4~5位玩家時,進行4個回合),各回合進行包括獵物分配及獵物計分兩個階段
2.遊戲進行-獵物分配階段
起始玩家將布袋內的板塊倒出,並將重疊板塊逐一分開(但不能翻面),讓所有玩家皆能看清楚所有板塊的圖像內容。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自家回合行動。行動玩家在進行自家回合行動時,包括下列2個步驟:
(1)打出任意張數的行動卡
A.若打出的卡牌為獵物卡:將其正面朝上置於自家面前桌上,並立刻執行其效能,使用後將其正面朝下丟置儲藏板右上方的棄牌區位置處
B.若打出的卡牌為計分卡:將其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桌上,須於獵物計分階段時才能翻面執行其效能,使用後將其正面朝下丟置儲藏板右上方的棄牌區位置處
(2)移動桌面上的板塊:可選擇下兩種行動中的其中之一進行
A.從中央公區選擇任意數量板塊,將其移置自家面前桌上瘦猛瑪代表物的旁邊
B.從其他任一玩家面前桌上,將其瘦猛瑪代表物旁邊的所有數量板塊移置自家面前桌上瘦猛瑪代表物的旁邊。並從中選擇其中至少1個板塊,將其放回至中央公區
(3)相關規定
A.玩家可將中央公區的所有板塊,移置自家面前桌上瘦猛瑪代表物的旁邊
B.遊戲過程中,若玩家面前桌上的板塊未被移除,下輪進行時須跳過。但若玩家面前桌上的板塊被移走,可於下輪進行時再度執行「移動桌面上的板塊」行動
C.遊戲進行時,若只剩一位玩家未分配到板塊,且該玩家拿取中央公區所剩下的板塊,本階段即告結束
(4)階段結束
本階段持續進行至當所有玩家面前桌上皆有分配到板塊後結束,並由最後分配到板塊的玩家拿取起始玩家猛瑪代表物置於自家面前桌上,成為次一回合起始玩家
3.遊戲進行-獵物計分階段
(1)計分準備
玩家們將所有計分卡翻面,並執行其效能
(2)計分方式
玩家們將取得的問號獵物板塊翻面,並根據各獵物板塊圖像計算對應勝利分數,同時將自家計分板上的肥猛瑪代表物移至對應分數方格內
有關各獵物板塊的分數計算方式規定如下:
A.石斧
玩家每持有1個石斧板塊,可從行動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卡牌。最後一回合時,玩家每持有1個石斧板塊可獲得3分勝利分數
B.毛皮
玩家每持有1個毛皮板塊,可將置於計分板上中央上方毛皮區的自家瘦猛瑪代表物往前移動1格
所有玩家在移動毛皮區的自家瘦猛瑪代表物後,位居最前面的玩家可獲得等同對應回合數字的勝利分數,位居最後面的玩家須扣除等同對應回合數字的勝利分數(如在第4回合,位居毛皮區最前面的玩家可獲得4分勝利分數,位居毛皮區最後面的玩家須扣除4分勝利分數)
C.象牙
玩家每持有1個象牙板塊,可獲得2分勝利分數
D.肉塊
獲得最多肉塊板塊數量的玩家,可獲得8分勝利分數。獲得次多肉塊板塊數量的玩家,可獲得5分勝利分數。獲得第三多肉塊板塊數量的玩家,可獲得2分勝利分數
2位玩家進行時,只有獲得最多肉塊板塊數量的玩家,可獲得8分勝利分數。3位玩家進行時,只有獲得最多與次多肉塊板塊數量的玩家,可分別獲得8分及5分勝利分數
若玩家未取得任何數量的肉塊板塊,無論排名為何,皆無法獲得任何勝利分數
E.火堆
獲得最少火堆板塊數量的玩家,須扣除5分勝利分數
F.動物
玩家根據取得動物板塊的圖像,從儲藏板中央的動物區上拿取對應圖像的動物板塊置於自家面前桌上
每種動物板塊玩家們只能各拿取1個,各玩家不能持有超過1個的同種動物板塊
(3)相關規定
A.玩家在移動計分板上的肥猛瑪代表物時,若累積勝利分數為負分,僅須將其肥猛瑪代表物停駐在「0」方格位置上方即可
B.計算分數時若出現平手情況,則由持有薩滿標記的玩家取得最高名次。其他玩家名次則根據其與持有薩滿標記玩家的順(逆)時針方向位置決定(愈接近持有薩滿標記玩家的名次愈高)
(4)回合結束
各回合在完成獵物分配及獵物計分後結束,玩家們將所有獵物板塊及薩滿板塊丟回布袋內搖勻,將使用過的行動卡正面朝下丟置儲藏板右上方的棄牌區,將回合標記移至下一回合圓格內,進入次一回合
4.遊戲結束
遊戲在進行5個回合((4~5位玩家時,進行4個回合)後結束,玩家們根據其所收集的動物板塊,計算可獲得的勝利分數。最後,玩家們分別計算最後所累積的勝利分數,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若出現平手局面,則由毛皮區毛皮分數最高的玩家獲勝。若依舊平手,則由平手玩家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有關收集的動物板塊種類數量可獲得的勝利分數規定如下:
動物種類 |
0~2 |
3 |
4 |
5 |
6 |
7 |
勝利分數 |
0 |
4 |
9 |
14 |
22 |
30 |
5.行動卡介紹
(1)獵物卡(8張)
特殊效能 |
張數 |
玩家可秘密察看1~2張獵物問號板塊的背面內容 |
3 |
玩家可將中央公區或任一玩家面前桌上的1~2張獵物板塊翻至背面(包括薩滿板塊,但動物板塊除外) |
3 |
玩家可指定1位以上玩家將其取得的板塊堆全數放回至中央公區 2位玩家進行時,玩家可指定1~2份的板塊堆全數放回至中央公區(可包括自家的板塊堆) |
2 |
(2)計分卡(11張)
特殊效能 |
張數 |
可將此張卡牌視為1個毛皮板塊 |
2 |
打出此張卡牌玩家可從儲藏板中央的動物區上拿取1個自家尚未持有的動物板塊 |
2 |
所有玩家每持有1個石斧板塊,可額外獲得2分勝利分數 |
1 |
若打出此張卡牌玩家為本回合獲得最多毛皮板塊數量的玩家,可獲得4分勝利分數(不考慮其瘦猛瑪代表物在毛皮區的位置) |
1 |
若打出此張卡牌玩家為本回合獲得最多毛皮板塊數量的玩家,可從儲藏板中央的動物區上拿取1個自家尚未持有的動物板塊(不考慮其瘦猛瑪代表物在毛皮區的位置) |
1 |
若打出此張卡牌玩家為本回合獲得最多石斧板塊數量的玩家,可將此張卡牌視為1個毛皮板塊 |
1 |
若打出此張卡牌玩家為本回合獲得最多象牙板塊數量的玩家,可獲得4分勝利分數 |
1 |
若打出此張卡牌玩家為本回合獲得最多象牙板塊數量的玩家,可將此張卡牌視為1個火堆板塊 |
1 |
若打出此張卡牌玩家為本回合獲得最多石斧板塊數量的玩家,可將此張卡牌視為1個火堆板塊 |
1 |
6.變體規則(2位玩家進行)
(1)獵物分配階段
雙方玩家須各分配2份板塊堆,分開置於自家面前桌上。進行分配時,雙方玩家輪流各拿取1份
當其中1位玩家欲拿取對手玩家板塊堆時,只能拿取其中1份。若某玩家已持有2份板塊堆,該玩家須跳過下輪進行
(2)獵物計分階段
雙方玩家將自家2份板塊堆合併,獲得最少火堆板塊數量的玩家,須扣除5分勝利分數,另一玩家每持有1個火堆板塊,可獲得1分勝利分數
遊戲主題與機制
猛瑪獵人王(Mammut)遊戲訓練玩家們的觀察辨識力、推理判斷力及應變取捨力,屬於自然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手上物件管理」及「組合收集」等,相當適合在家庭及朋友聚會場合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