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圖片轉載自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
「北管文化之子弟團爭霸戰」遊戲為2020年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所設計,遊戲過程寓教於樂,適合親子家庭同樂及桌遊愛好者挑戰。北管是臺灣民間流行的傳統音樂戲曲之一,廣泛使用在酬神演戲、迎神賽會、祭典儀式與婚喪喜慶等活動中,具有許多豐富有趣的內涵。遊戲中玩家扮演著傳藝城內不同派別北管子弟團團長,經營屬於自家的軒社。透過人才招募、樂隊籌組與訓練、蒐集各式樂器及工藝品,以壯大自家的軒社實力,想辦法成為傳藝城中最優秀的子弟團。遊戲進行時,玩家們輪流派遣子弟至各區域執行不同任務,並透過演出、拼場與迎神賽會等活動來獲得分數。當年度5個回合完成後遊戲即告結束,累積分數最高者即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遊戲圖板(2個,雙面,一面為基礎版、一面為進階版)
玩家圖板(4個,紅(順樂軒)、黃(安意堂)、藍(平蘭社)、綠(興和園)各1個)
演出卡(35張)
演出年度 |
演出類型 |
演出條件 |
演出獎勵 |
獎勵內容 |
Ⅰ(第1年) |
出陣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工藝品卡 |
三角旗 |
Ⅰ(第1年) |
出陣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工藝品卡 |
紗燈 |
Ⅰ(第1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工藝品卡 |
春榭 |
Ⅰ(第1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工藝品卡 |
菜刀旗 |
Ⅰ(第1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工藝品卡 |
龍鑼桿 |
Ⅰ(第1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工藝品卡 |
牛舌旗 |
Ⅰ(第1年) |
排場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樂器卡 |
秦琴 |
Ⅰ(第1年) |
排場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分數卡 |
2分 |
Ⅰ(第1年) |
排場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4 |
分數卡 |
2分 |
Ⅰ(第1年) |
排場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3 |
樂器卡 |
噠仔 |
Ⅰ(第1年) |
排場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3 |
分數卡 |
2分 |
Ⅰ(第1年) |
戲曲演出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3 |
分數卡 |
3分 |
Ⅰ(第1年) |
戲曲演出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3 |
分數卡 |
3分 |
Ⅰ(第1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3 |
分數卡 |
3分 |
Ⅰ(第1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5 |
分數卡 |
3分 |
Ⅰ(第1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5 |
分數卡 |
3分 |
Ⅰ(第1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5 |
樂器卡 |
板 |
Ⅱ(第2年) |
出陣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5 |
工藝品卡 |
彩牌 |
Ⅱ(第2年) |
出陣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6 |
工藝品卡 |
壓帆旗 |
Ⅱ(第2年) |
出陣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6 |
工藝品卡 |
頭旗 |
Ⅱ(第2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6 |
工藝品卡 |
花籃鼓架 |
Ⅱ(第2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7 |
工藝品卡 |
彩牌 |
Ⅱ(第2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8 |
工藝品卡 |
壓帆旗 |
Ⅱ(第2年) |
出陣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9 |
工藝品卡 |
頭旗 |
Ⅱ(第2年) |
排場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5 |
分數卡 |
2分 |
Ⅱ(第2年) |
排場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7 |
樂器卡 |
響盞 |
Ⅱ(第2年) |
排場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6 |
分數卡 |
2分 |
Ⅱ(第2年) |
排場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7 |
分數卡 |
2分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6 |
分數卡 |
3分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須≧7 |
分數卡 |
3分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7 |
樂器卡 |
吹(嗩吶)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8 |
分數卡 |
3分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8 |
分數卡 |
3分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9 |
樂器卡 |
三弦
|
Ⅱ(第2年) |
戲曲演出 |
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須≧10 |
分數卡 |
3分 |
工藝品名稱 |
強化條件及強化演奏力 |
三角旗 |
在夏、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1 |
紗燈 |
在夏、秋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演奏力+1 |
春榭 |
每次派遣子第至昭應宮拼場,落敗者可獲得1分 |
菜刀旗 |
每次派遣子第至昭應宮拼場,挑戰者有重骰1次機會 |
龍鑼桿 |
在春、秋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演奏力+1 |
牛舌旗 |
在春、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1 |
彩牌 |
每次派遣子第至城隍廟演出,可獲得1分 |
壓帆旗 |
迎神賽會時,擲骰者可重骰1次(此卡使用後須立即丟置棄牌區) |
頭旗1 |
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1或2,可獲得1分 |
花籃鼓架 |
迎神賽會時,演奏力+2 |
頭旗2 |
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5或6,可獲得1分 |
樂隊類型 |
樂器名稱 |
基本演奏力 |
強化條件及強化演奏力 |
文場樂隊 |
秦琴 |
0 |
若此卡牌裝配在Lv2以上的樂隊卡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2 |
吹奏樂隊 |
噠仔 |
0 |
若此卡牌裝配在Lv2以上的樂隊卡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2 |
武場樂隊 |
板 |
0 |
若此卡牌裝配在Lv2以上的樂隊卡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2 |
武場樂隊 |
響盞 |
3 |
遊戲結束時,若此卡牌裝配在Lv3以上的樂隊卡上,可獲得1分 |
吹奏樂隊 |
吹(嗩吶) |
3 |
遊戲結束時,若此卡牌裝配在Lv3以上的樂隊卡上,可獲得1分 |
文場樂隊 |
三弦 |
3 |
遊戲結束時,若此卡牌裝配在Lv3以上的樂隊卡上,可獲得1分 |
樂隊卡(30張)
類型 |
Lv1等級 (基本演奏力) |
Lv2等級 (強化條件及強化演奏力) |
Lv3等級 (強化條件及強化演奏力) |
張數 |
吹奏樂隊 |
1 |
若此卡牌有裝配樂器卡 演奏力+2 |
若此卡牌有裝配樂器卡 演奏力+3 |
3 |
吹奏樂隊 |
1 |
若派遣子弟至城隍廟演出 演奏力+2 |
若此卡牌有裝配樂器卡 演奏力+3 |
3 |
吹奏樂隊 |
1 |
須派遣1名子弟至此卡牌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 演奏力+2 (若於迎神賽會時強化演奏力,須在冬季回合派遣1名子弟至此卡牌上) |
須派遣1名子弟至此卡牌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 演奏力+4 (若於迎神賽會時強化演奏力,須在冬季回合派遣1名子弟至此卡牌上) |
3 |
武場樂隊 |
1 |
在春、秋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 演奏力+2 |
在夏、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3 |
3 |
武場樂隊 |
1 |
在夏、秋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 演奏力+2 |
在春、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3 |
3 |
武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落敗,此卡牌可直接升級 |
在秋、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3 |
3 |
文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1 演奏力+3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1 演奏力+4 |
2 |
文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2 演奏力+3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2 演奏力+4 |
2 |
文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3 演奏力+3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3 演奏力+4 |
2 |
文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4 演奏力+3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4 演奏力+4 |
2 |
文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5 演奏力+3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5 演奏力+4 |
2 |
文場樂隊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6 演奏力+3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6 演奏力+4 |
2 |
樂器卡(24張)
類型 |
名稱 |
基本 演奏力 |
強化條件及強化演奏力 |
張數 |
吹奏樂隊 |
噠仔 |
1 |
若此卡牌裝配在Lv2以上的樂隊卡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2 |
3 |
吹奏樂隊 |
吹(嗩吶)1 |
1 |
若此卡牌裝配在Lv3以上的樂隊卡上,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3 |
2 |
吹奏樂隊 |
吹(嗩吶)2 |
2 |
無 |
3 |
武場樂隊 |
通鼓 |
1 |
在夏、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3 |
1 |
武場樂隊 |
小鼓 |
1 |
在春、夏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演奏力+3 |
1 |
武場樂隊 |
大鈔 |
1 |
在秋、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2 |
1 |
武場樂隊 |
小鈔 |
1 |
在春、冬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及迎神賽會,演奏力+2 |
1 |
武場樂隊 |
大鑼 |
2 |
在夏、秋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演奏力+3 |
2 |
武場樂隊 |
小鑼 |
2 |
在春、夏回合進行拼場或演出,演奏力+3 |
2 |
文場樂隊 |
吊規仔1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3或4,演奏力+3 |
2 |
文場樂隊 |
吊規仔2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1或6,演奏力+3 |
2 |
文場樂隊 |
殼仔弦 |
1 |
在拼場或迎神賽會時,若擲骰點數2或5,演奏力+3 |
4 |
子弟指示物(24個,紅、黃、藍、綠各6個)
計分指示物(4個,紅、黃、藍、綠各1個)
季節指示物(1個,方形紅色)
升級指示物(24個,方形棕色)
起始玩家指示物(1個)
骰子(1顆)
遊戲人數
2~4人
遊戲玩法
基礎模式
1.遊戲準備
將遊戲圖板基礎面朝上,置於桌面中央
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個玩家圖板及3個子弟指示物,置於其面前桌上
將各玩家對應顏色的計分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外圍計分區的「0」格位置處,將各玩家對應顏色的3個子弟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上方右邊桌上備用
將15張第1年演出卡(扣除「春榭」卡及「菜刀旗」卡)取出,圖像面朝上集中洗勻後,形成第1年演出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上方左邊桌上備用。從第1年演出卡牌堆上方抽取3張卡牌,圖像面朝上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左上方的對應方格處
將24張樂器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後,形成樂器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中央的對應方格處
將30張樂隊卡依吹奏、武場及文場三種類型分堆集中,正面朝上分別集中洗勻後,形成3組樂隊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右下方的對應方格處
將季節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右上方回合紀錄區的「春」字格位置處,將骰子置於遊戲圖板旁邊桌上備用
由年紀最輕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將起始玩家指示物置於其面前桌上
2.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1個年度4個季節回合(春、夏、秋、冬)及1個年終回合(迎神賽會),有關各回合進行規定如下:
季節回合(春、夏、秋、冬)
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派遣子弟至某區域執行1項任務。當所有玩家面前桌上的子弟指示物皆置於遊戲圖板上且執行任務完成後,該回合即告結束
遊戲過程中,若有玩家已優先將子弟派遣完畢,該玩家便立即停止行動,直到所有玩家皆完成子弟派遣為止
玩家派遣子弟的區域包括熱鬧大街(樂隊圖像)、文昌廟(樂器圖像)、城隍廟(演出圖像)、城門(招募圖像)及市集(重整圖像)等5處,玩家每次派遣子弟限放置在1個區域
有關各區域的派遣人數,規定如下(小圓環內的數字「3」、「4」表示3、4位玩家進行遊戲時,才能使用的圓環):
熱鬧大街:有4個小圓環,每位玩家可放置1名子弟(若派遣子弟的小圓環已放滿,後續欲派遣子弟的玩家須1次派遣2名子弟)
文昌廟:有4個小圓環,每位玩家可放置1名子弟(若派遣子弟的小圓環已放滿,後續欲派遣子弟的玩家須1次派遣2名子弟)
城隍廟:有1個大圓環,無人數上限,各玩家每次派遣須放置2名子弟
城門:有4個小圓環,每位玩家可放置1名子弟(若派遣子弟的小圓環已放滿,後續欲派遣子弟的玩家須1次派遣2名子弟)
市集:有1個大圓環,無人數上限,各玩家每次派遣須放置1名子弟
有關各區域的任務執行,規定如下:
(1)熱鬧大街
玩家可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小圓環內,並從其右邊的3組樂隊卡牌堆中,拿取任1組卡牌堆最上方的1張樂隊卡,置於自家圖板的樂隊空格上,完成樂隊籌組行動
每個玩家圖板上計有6個置放樂隊卡空格(包括上下兩橫列,每橫列3格),玩家在擺放樂隊卡時,每一橫列格須擺放吹奏、武場、文場3種類型樂隊各1張,同一橫列格不能出現相同類型的樂隊卡,同一直排格則無特殊規定
(2)文昌廟
玩家可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小圓環內,並從其右邊的樂器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樂器卡,完成樂器蒐集行動。若自家圖板上已放置相同類型的樂隊卡,且該張樂隊卡所對應的樂器格為空格,則可直接進行裝配(即將該張樂器卡擺放在該對應空格上)。若無對應空格擺放,則須暫置於自家圖板旁邊桌上
玩家在擺放樂器卡時,須搭配在自家圖板上同類型的樂隊卡上,每1張樂隊卡僅能裝配1張樂器卡。玩家在抽取樂器卡後,若自家圖板上無對應的樂隊卡可供裝配,亦須將該張樂器卡暫置於自家圖板旁邊桌上
(3)城隍廟
玩家可將2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大圓環內,並從其左邊的3張演出卡中,拿取符合演出條件的任1張演出卡,完成樂隊演出行動。之後,從第1年演出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演出卡,將演出空格補滿,並維持呈現3張演出卡的型態
每張演出卡左下方皆有標示演出條件,包括直排演奏力數值加總後最低值規定或橫列演奏力數值加總後最低值規定,玩家可選擇演奏力數值高者計算
玩家在加總演奏力數值時,若玩家圖板上有裝配工藝品卡且符合強化條件,可將其加入演奏力數值計算
若玩家的演奏力數值加總後,無法符合3張演出卡中任1張的演出條件,玩家將無法進行樂隊演出活動
玩家取得演出卡後可獲得獎勵,並根據其獎勵內容執行對應行動:
若取得分數:可將演出卡翻面成為分數卡,根據卡牌上所標示的分數,將計分區自家顏色的計分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之後,將分數卡丟置棄牌區
若取得樂器:可將演出卡翻面成為樂器卡,並根據樂器卡擺放規則,將其置於自家圖板上側或下側的對應樂器空格上。若無對應空格擺放,則須暫置於自家圖板旁邊桌上(每個玩家圖板上的上橫列上側及下橫列下側各有3個(共計6個)置放樂器卡的空格)
若取得工藝品:可將演出卡翻面成為工藝品卡,並將工藝品卡置於自家圖板左側的對應工藝品空格上。若無對應空格擺放,則須暫置於自家圖板旁邊桌上(每個玩家圖板上左側計有3個置放工藝品卡的空格)
(4)城門
玩家可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小圓環內,並從遊戲圖板上方右邊拿取1個自家顏色子弟指示物,置於自家子弟指示物所放置的小圓環旁,完成人才招募行動
(5)市集
玩家可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大圓環內,並將自家圖板上及旁邊桌上的樂隊卡、樂器卡及工藝品卡的擺放位置重新排列組合,完成樂隊重置及裝配重整行動
回合結束後,各玩家分別將本回合自家派遣及新招募的子弟指示物收回至自家面前桌上,將季節指示物移至下一個季節格。本回合起始玩家將起始玩家指示物傳遞給其左手邊玩家,由該玩家擔任次一回合起始玩家,進入次一回合遊戲
年終回合(迎神賽會)
當冬季回合結束後,即進入迎神賽會回合,由所有玩家同時進行。迎神賽會將進行若干輪,各輪進行時,包括下列3個階段:
(1)丟擲骰子
首輪由冬季回合起始玩家負責擲骰,之後各輪則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擔任擲骰玩家
(2)演奏評比
根據擲骰所擲點數,所有玩家將自家圖板上以該點數為中心的直排與橫列的演奏力數值進行加總
有關各擲骰點數可計算演奏力數值的卡牌,規定如下:
1點:包括1點、2點、3點、4點所放置的樂隊卡及其裝配的樂器卡,以及符合演奏力強化條件的工藝品卡
2點:包括1點、2點、3點、5點所放置的樂隊卡及其裝配的樂器卡,以及符合演奏力強化條件的工藝品卡
3點:包括1點、2點、3點、6點所放置的樂隊卡及其裝配的樂器卡,以及符合演奏力強化條件的工藝品卡
4點:包括1點、4點、5點、6點所放置的樂隊卡及其裝配的樂器卡,以及符合演奏力強化條件的工藝品卡
5點:包括2點、4點、5點、6點所放置的樂隊卡及其裝配的樂器卡,以及符合演奏力強化條件的工藝品卡
6點:包括3點、4點、5點、6點所放置的樂隊卡及其裝配的樂器卡,以及符合演奏力強化條件的工藝品卡
(3)勝負判定
各玩家將加總後的演奏力數值進行比較,由演奏力數值最高者勝出。當演奏力數值最高者不只一位時,若其中包含擲骰玩家,則由擲骰玩家獲勝;若其中未包含擲骰玩家,則由距擲骰玩家順位最近的玩家贏得遊戲勝利
競技過程中,由率先取得2勝的玩家奪得該年迎神賽會的冠軍。之後,由冠軍外的玩家繼續進行一輪競技,其中取得2勝的玩家成為亞軍。如此持續,直到分出所有玩家的名次為止
成為第1名的玩家可獲得10分,第2名的玩家可獲得6分,第3名的玩家可獲得4分,第4名的玩家可獲得2分。玩家們根據自家所得分數,將計分區自家顏色的計分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
3.遊戲結束
遊戲在歷經1個年度5個回合(春、夏、秋、冬計4個季節回合及迎神賽會1個年終回合)後即告結束,玩家們分別計算自家最後所得分數,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進階模式
1.遊戲準備
將遊戲圖板進階面朝上,置於桌面中央
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個玩家圖板、3個子弟指示物及6個升級指示物,置於其面前桌上
將各玩家對應顏色的計分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外圍計分區的「0」格位置處,將各玩家對應顏色的3個子弟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上方右邊桌上備用
將所有演出卡取出,依「Ⅰ」、「Ⅱ」分堆集中,圖像面朝上分別集中洗勻後,形成第1年及第2年2組演出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上方左邊桌上備用
從第1年演出卡牌堆上方抽取3張卡牌,圖像面朝上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左上方的對應方格處
將24張樂器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後,形成樂器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中央的對應方格處
將30張樂隊卡依吹奏、武場及文場三種類型分堆集中,正面朝上分別集中洗勻後,形成3組樂隊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右下方的對應方格處
將季節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右上方回合紀錄區的「春」字格位置處,將骰子置於遊戲圖板旁邊桌上備用
由年紀最輕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將起始玩家指示物置於其面前桌上
2.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2個年度8個季節回合(春、夏、秋、冬各2次)及2個年終回合(迎神賽會2次),有關各回合進行規定如下:
季節回合(春、夏、秋、冬)
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派遣子弟至某區域執行1項任務。當所有玩家面前桌上的子弟指示物皆置於遊戲圖板上且執行任務完成後,該回合即告結束
遊戲過程中,若有玩家已優先將子弟派遣完畢,該玩家便立即停止行動,直到所有玩家皆完成子弟派遣為止
玩家派遣子弟的區域包括熱鬧大街(樂隊圖像)、昭應宮(旗幟圖像)、書院(升級圖像)、城隍廟(演出圖像)、文昌廟(樂器圖像)、城門(招募圖像)及市集(重整圖像)等7處,玩家每次派遣子弟限放置在1個區域
有關各區域的派遣人數,補充規定如下:
昭應宮:有2個大圓環,各圓環玩家至多可加派2名子弟
書院:有3個小圓環,每位玩家可放置1名子弟(若派遣子弟的小圓環已放滿,後續欲派遣子弟的玩家須1次派遣2名子弟)
有關各區域的任務執行,補充規定如下:
(1)熱鬧大街
玩家將樂隊卡置於自家圖板的樂隊空格上後,即可將1個升級指示物置於該樂隊卡上方的Lv1方格上
(3)城隍廟
第2年遊戲開始前,首先將遊戲圖板上的第1年演出卡全數移除。接著,從第2年演出卡牌堆上方抽取3張卡牌,圖像面朝上置於遊戲圖板內圈地圖區左上方的對應方格處
(6)昭應宮
若玩家圖板上的樂隊卡達5張以上時,才可派遣子弟至此區域,進行拼場挑戰行動。玩家可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場地中間(「3分」格上方),指名任一其他玩家挑戰。先進行基礎拼場,再選擇是否進行進階拼場
A.基礎拼場
提出挑戰玩家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3分」格上方,並進行1次擲骰(接受挑戰玩家則無須放置其子弟指示物至該區域)
根據擲骰所擲點數,雙方(提出挑戰方及接受挑戰方)玩家將自家圖板上以該點數為中心的直排與橫列的演奏力數值進行加總。有關各擲骰點數可計算演奏力數值的卡牌,同迎神賽會規定
之後,雙方玩家將加總後的演奏力數值進行比較,由演奏力數值最高者勝出。勝出者可獲得3分,落敗者則無得分亦無失分
若挑戰玩家選擇不進行「東山再起」(骰子重擲)行動,得分玩家便可直接將計分區自家顏色的計分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否則,雙方勝負結果尚未確定
B.進階拼場
挑戰玩家根據基礎拼場的勝負結果,選擇是否進行進階拼場。進階拼場包括「東山再起」及「穩賺不賠」2區
①「東山再起」區:挑戰玩家於基礎拼場落敗時才可進行
挑戰玩家可加派1名子弟(即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左邊大圓環內)以獲得重骰一次的機會,最多可加派2次(即將2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左邊大圓環內),被挑戰玩家則不可加派子弟進行
根據挑戰玩家最後重擲的點數,雙方玩家將加總後的演奏力數值進行比較,由演奏力數值最高者勝出。勝出者可獲得3分,落敗者則無得分亦無失分,得分玩家將計分區自家顏色的計分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
②「穩賺不賠」區:挑戰玩家無論基礎拼場勝負皆可進行
挑戰玩家可加派1名子弟(即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右邊大圓環內)而額外獲得1分,最多可加派2名(即將2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右邊大圓環內),被挑戰玩家則不可加派子弟進行
挑戰玩家根據其額外獲得的分數,將計分區自家顏色的計分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
(7)書院
玩家可將1個子弟指示物置於該區域的小圓環內,並將自家圖板任1張已放置樂隊卡上方的升級指示物往下移動1個等級(即由Lv1方格移至Lv2方格,或由Lv2方格移至Lv3方格),完成樂隊升級行動
其他規定則皆同基礎遊戲
年終回合(迎神賽會)
當每年冬季回合結束後,即進入迎神賽會回合,由所有玩家同時進行
遊戲共進行2個迎神賽會回合,遊戲進行流程同基礎遊戲
3.遊戲結束
遊戲在歷經2個年度10個回合(春、夏、秋、冬計8個季節回合及迎神賽會2個年終回合)後即告結束,玩家們分別計算自家最後所得分數,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遊戲主題與機制
北管文化之子弟團爭霸戰遊戲可訓練玩家們的目標規劃力、觀察應變力及行動決策力,並測試玩家們的機運,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擲骰」、「組合收集」及「工人放置」等,相當適合在家庭及朋友聚會場合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