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發明宅的怪奇傑作(Nerdy Inventions)」遊戲為2015年由臺灣桌遊設計師陳智帆所設計的策略遊戲,遊戲過程趣味刺激。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發明家,透過擲骰來「發明」道具,再利用這些道具來協助「發明」更多道具,想辦法獲得更多的分數。遊戲將進行若干回合,各回合進行時,玩家取得3顆骰子作為零件,試著從發明序列中製作出各式奇特的道具,或是啟動道具的功能來協助發明。若能發明出愈多的道具,將獲得愈多分數。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使用具有遊戲結束功能的道具卡時,或是道具卡牌堆耗盡該回合完成時即告結束。玩家們分別計算其獲得的分數,分數最高者即為最成功的發明宅!
遊戲內容物
起始道具卡(4張)
道具卡(29張)
工具卡(3張)
骰子點數板塊(6個)
骰子(4顆)
遊戲人數
2~4人,以3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遊戲準備
將6個骰子點數板塊依點數順序由大至小於桌面中央排成一列,「6點」在最左邊,「1點」在最右邊
將所有道具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形成道具卡牌堆,置於桌面公區骰子點數板塊列左邊桌上
從道具卡牌堆上方依序翻出6張卡牌,由右至左置於每個骰子點數板塊下方桌上,形成發明序列
每位玩家各分發1張對應順位的起始道具卡,正面朝上置於其面前桌上。由年紀最輕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將3顆骰子置於其面前桌上(剩下的1顆骰子保留於公區備用)。除起始玩家外,每位玩家各分發1張工具卡,正面朝上置於其面前桌上
2.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若干回合,各回合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
玩家在進行其行動回合時,包括下列4個階段:
(1)擲骰
玩家丟擲3顆骰子,根據骰子所示點數,執行符合條件的行動
(2)行動
玩家可從下列4項行動中,選擇其想要執行的行動,不限次數,行動種類及順序亦不限。只要符合規定條件,每種行動皆可重複進行
A.用具
玩家可使用自家道具卡(包括起始道具卡及剛取得的道具卡)或工具卡功能,執行對應行動。玩家在使用卡牌功能時,須將該卡牌橫置,表示其為放電狀態。使用完卡牌功能後,其電力將耗盡
已橫置的卡牌表示電力耗盡,將無法使用其功能。待該張卡牌回復直立(完成充能)後,才能再行使用
玩家在同一行動回合可使用多張道具卡(包括起始道具卡)或工具卡
B.充能
玩家花費1顆骰子,若該顆骰子點數≧某張橫置道具卡的道具等級,便可將該張道具卡完成充電,回復直立
玩家在同一行動回合可對同1張道具卡執行充能行動
C.研究
玩家花費1顆骰子,將公區骰子點數板塊列中,與骰子點數相同之骰子點數板塊下方的道具卡,與其相鄰(左邊或右邊)的道具卡進行位置互換
D.發明
玩家花費與發明序列(公區骰子點數板塊列下方的道具卡牌列)中對應道具卡上方所示製作時需要的骰子組合,將該張道具卡取回,直立置於自家面前桌上
行動相關規定
若玩家擲骰所示點數為6,將可視為任何點數(1~6)
玩家在花費骰子時,不能將2顆骰子點數相加後,視為1顆骰子的點數使用
若玩家骰子組合不足以發明任何道具,將無法執行「發明」行動
(3)補牌
玩家決定不再進行任何行動後,若公區發明序列出現空缺,先將場上的卡牌往右移動補足空缺。接著,從道具卡牌堆上方翻出卡牌,從右至左依序補足空位,讓發明序列維持6張卡牌型態
(4)傳骰
玩家將3顆骰子傳遞給其左手邊玩家,結束其行動回合(未使用的骰子無法將其保留)
3.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出現下列其中之一情況時即告結束:
(1)當有玩家使用具有結束遊戲功能的道具卡時,遊戲將立即結束
(2)當道具卡牌堆耗盡,該回合完成(所有玩家皆完成其行動回合)時,遊戲即告結束
遊戲結束後,玩家們分別將其所持有之卡牌(包括工具卡)上的分數進行加總。若符合加分條件,再加入額外所得分數。累積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若玩家持有7種以上道具卡牌(包含起始道具卡,但不包括工具卡)時,便符合加分條件。有關加分條件規定,說明如下:
種類 |
7 |
8 |
9 |
10 |
額外 所得分數 |
3 |
4 |
5 |
6 |
4.卡牌介紹
(1)起始道具卡
進行順位 |
道具等級 |
功能 |
分數 |
1 |
1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點數-1 |
2 |
2 |
1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點數-1 |
2 |
3 |
1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點數-2 |
2 |
4 |
2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重擲1次 |
3 |
(2)道具卡
道具等級 |
製作時需要花費 的骰子組合 |
功能 |
分數 |
張數 |
1 |
1顆骰子點數為1點,另1顆骰子點數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點數-1 |
2 |
3 |
1 |
1顆骰子點數為2點,另1顆骰子點數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點數-2 |
2 |
3 |
2 |
1顆骰子點數為3點,另1顆骰子點數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指定發明序列的其中1張道具卡與其相鄰(左邊或右邊)的卡牌進行位置互換 |
2 |
3 |
2 |
2顆骰子點數皆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重擲1次 |
3 |
3 |
3 |
1顆骰子點數為2點,另1顆骰子點數為3點,再1顆骰子點數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將發明序列的所有道具卡集中洗回道具卡牌堆,再從道具卡牌堆上方依序重新翻出6張卡牌 (若道具卡牌堆已耗盡,仍能執行此功能) |
3 |
3 |
3 |
3顆骰子的總和須大於12點 |
指定自家其中1顆骰子的點數分成2顆骰子點數(此2顆骰子點數相加須等於原先指定骰子的點數) 若玩家使用此功能,可拿取公區骰子輔助 若玩家在同一回合多次使用此功能,則可利用紙筆記錄輔助 |
3 |
3 |
4 |
1顆骰子點數為1點,另2顆骰子點數皆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指定場上1張工具卡,將其傳遞給場上沒有工具卡的玩家 |
3 |
3 |
4 |
1顆骰子點數為2點,另2顆骰子點數皆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指定自家2顆骰子,將其點數重新分配(即1顆骰子增加的點數須等於另1顆骰子減少的點數) 分配後的骰子點數仍須介於1點至6點之間 |
3 |
3 |
5 |
1顆骰子點數為3點,另2顆骰子點數皆為道具卡所在的骰子板塊點數 |
玩家可以此張卡牌與發明序列的任一道具卡進行互換 |
4 |
3 |
5 |
3顆骰子的總和須大於15點 |
玩家發費3顆點數相同的骰子,遊戲將立即結束,並可額外獲得等同此相同骰子點數的分數 |
2 |
2 |
(3)工具卡
功能 |
備註 |
分數 |
可將自家1張直立的道具卡橫置(呈現放電狀態),並將自家1顆骰子增加(或減少)等同該張橫置道具卡道具等級數字的點數(最後的骰子點數仍須介於1點至6點之間) |
玩家在使用工具卡的功能後,須將該張工具卡傳遞給場上沒有工具卡的玩家 |
1 |
遊戲主題與機制
發明宅的怪奇傑作(Nerdy Inventions)遊戲訓練玩家們的觀察辨識力、應變取捨力及組織規劃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牌組建構」及「擲骰」等,相當適合於朋友聚會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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