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狼來了(Wooolf!!)」遊戲為2013年由臺灣桌遊設計師陳柏光所自製的派對遊戲,遊戲過程鬥智趣味。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大野狼、綿羊、獵人、獵犬及牧羊小孩等角色,須小心翼翼的找出彼此的真實身分,才能贏得遊戲勝利。遊戲進行時,每位玩家各有2張角色卡,但僅有1張為真實身分,另1張則作為混淆身分之用。遊戲過程中,玩家們須透過察看角色卡及使用問題卡來尋找角色,並透過進行宣告以指認身分。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獲得2個錯誤標記或進行3個回合後即告結束,並由分數最高者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基本角色卡(16張)
真實身分 |
代表數字 |
公開身分 |
須猜測的角色 |
張數 |
綿羊 |
1 |
綿羊 |
獵犬、獵人 |
7 |
獵犬 |
2 |
獵犬 |
大野狼、獵人 |
2 |
獵犬 |
2 |
? |
大野狼、獵人 |
1 |
獵人 |
3 |
獵人 |
大野狼、獵犬 |
2 |
獵人 |
3 |
? |
大野狼、獵犬 |
1 |
牧羊小孩 |
4 |
? |
大野狼、綿羊 |
1 |
大野狼 |
5 |
大野狼 |
綿羊 |
2 |
進階角色卡(4張)
真實身分 |
代表數字 |
偽裝身分 |
須猜測的角色 |
張數 |
綿羊 |
1 |
獵犬 |
獵犬、獵人 |
1 |
獵犬 |
2 |
大野狼 |
大野狼、獵人 |
1 |
獵人 |
3 |
綿羊 |
大野狼、獵犬 |
1 |
牧羊小孩 |
4 |
獵人 |
大野狼、綿羊 |
1 |
問題卡(16張)
種類 |
數量 |
你的真實身分是否為大野狼、獵人、牧羊小孩其中之一? |
4 |
你的真實身分是否為綿羊、獵人、牧羊小孩其中之一? |
4 |
你是否至少擁有1張獵犬卡? |
3 |
你是否至少擁有1張獵人卡? |
3 |
你是否至少擁有1張綿羊卡? |
2 |
資訊卡(8張,包括編號1~8各1張)
投票板(8個,包括編號1~8各1個)
錯誤標記(8個,雙面,分別為紅色X及黑色X)
問號標記(12個)
角色標記(48個,雙面,包括藍、黃、青、紅、棕、橘、綠、紫8組,每組各6個)
種類 |
數量 |
大野狼/獵人 |
1 |
大野狼/綿羊 |
1 |
大野狼/獵犬 |
1 |
獵人/綿羊 |
1 |
獵犬/綿羊 |
1 |
獵犬/獵人 |
1 |
分數標記(16個,雙面,包括1分/2分 10個及2分/3分 6個)
遊戲人數
4~8人,以7~8人最理想
遊戲玩法
1.遊戲準備
(1)根據玩家人數,拿取對應種類數量的基本角色卡及所有問題卡,形成2組卡牌堆。若有多出的角色卡牌,則將其移除遊戲。有關不同玩家人數須使用的基本角色卡,規定如下:
玩家 人數 |
大野狼 |
放羊 小孩 |
獵人 |
獵人 (?) |
獵犬 |
獵犬 (?) |
綿羊 |
4~5位 |
1 |
1 |
1 |
1 |
1 |
1 |
4 |
6位 |
1 |
1 |
1 |
1 |
2 |
1 |
5 |
7位 |
2 |
1 |
1 |
1 |
2 |
1 |
6 |
8位 |
2 |
1 |
2 |
1 |
2 |
1 |
7 |
(2)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張資訊卡、1個投票板及1組6個角色標記。各玩家將資訊卡及投票板正面朝上,角色標記則集中成堆,置於自家面前桌上。若有多出的資訊卡、投票板及角色標記,則將其移除遊戲
(3)將錯誤標記、問號標記及分數標記分堆集中,置於桌面中央公區備用
2.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若干回合,各回合進行包括下列4個階段:
(1)回合開始
包括下列3個步驟:
A.分發角色卡
將選出的角色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每位玩家各分發2張。各玩家在察看自家手牌內容後,將其正面朝下分開並列於自家面前桌上
B.分發問題卡
將所有問題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每位玩家各分發2張。若有多出的卡牌,則將其移除遊戲
C.決定起始玩家
任選一玩家擔任首回合起始玩家,第二回合起由前一回合最後宣告玩家的左手邊玩家擔任本回合起始玩家
(2)選擇行動
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玩家在進行自家行動回合時,可從下列3項行動時選擇其中1項進行:
A.察看角色卡
行動玩家可選擇任一其他玩家,並秘密察看其面前桌上的其中1張角色卡。在察看該張角色卡的內容後,須說出該張卡牌的公開身分(即左上方圓格內的圖像角色),並將自家的對應角色標記擺放在該玩家面前桌上。接著,將該張角色卡正面朝下放回該玩家面前桌上
例1:玩家在看到角色卡的公開身分為綿羊圖像,須說:「他是綿羊!」,並將自家的1個綿羊標記擺放在該玩家面前桌上
例2:玩家在看到角色卡的公開身分為?圖像,須說:「我不知道!」,並將自家的1個問號標記擺放在該玩家面前桌上
若行動玩家的真實身分(大圖像)為「牧羊小孩」,當他看過角色卡的公開身分後,無論看到非問號的各種圖像,皆須說:「他是大野狼!」。但若看到的是問號圖像,則仍須說:「我不知道!」
行動玩家在看過角色卡牌內容後,除了「牧羊小孩」外,皆須誠實說出角色卡的公開身分,但其餘資訊(如真實身分、代表數字、須猜測的角色等)則無須透露給其他玩家知曉
遊戲過程中,每位玩家皆可將自家面前桌上的2張角色卡進行多次位置變換,讓其他玩家產生混淆
B.使用問題卡
行動玩家可打出1張問題卡,正面朝上置於該玩家面前桌上,並大聲唸出問題內容,回應問題的玩家須誠實作答。若回應問題的玩家回答:「是!」,須將卡牌「Yes」端朝上(為回應問題玩家的觀看方向)。若回應問題的玩家回答:「不是!」,須將卡牌「No」端朝上(為回應問題玩家的觀看方向)
C.提前宣告(第二回合起才能執行)
行動玩家須喊出:「我要提前宣告!」,並可秘密的將投票板上印有箭頭的轉盤轉至欲指認的玩家編號位置
「>」(單箭頭符號)為玩家須猜測的第一個角色(即卡牌左下方較上面圓格內的圖像角色),「>>」(雙箭頭符號)為玩家須猜測的第二個角色(即卡牌左下方較下面圓格內的圖像角色)
若行動玩家認為無任何玩家符合其須猜測的角色,則將「>」(單箭頭符號)或「>>」(雙箭頭符號)指向「0」
若行動玩家只有1個須猜測的角色,則將「>」(單箭頭符號)指向欲指認的玩家編號,「>>」(雙箭頭符號)指向「X」
玩家在完成投票板的指認動作後,將投票板正面朝下置於其面前桌上。在往後的玩家行動中,該玩家將無須再執行任何行動,但仍須進行接受其他玩家察看其角色卡或回應問題卡等動作。此外,該玩家仍可將自家面前桌上的2張角色卡進行多次位置變換,讓其他玩家產生混淆
遊戲過程中,當有符合規定數量玩家執行提前宣告後,將立即進入「最後宣告」階段。有關不同玩家人數須立即進入「最後宣告」階段的執行提前宣告玩家人數條件,規定如下:
玩家人數 |
執行提前宣告玩家人數 |
4~5位 |
2位 |
6~8位 |
3位 |
(3)最後宣告
由所有尚未宣告的玩家同時進行。若玩家選擇進行宣告,可秘密的將投票板上印有箭頭的轉盤轉至欲指認的玩家編號位置。若玩家選擇不進行宣告,則須將投票板上印有箭頭的轉盤指向「X」。各玩家在完成投票板的指認動作後,將投票板正面朝下置於其面前桌上
當所有玩家的投票板皆正面朝下置於其面前桌上後,同時將自家的角色卡及投票板翻至正面,公布宣告結果。若玩家須猜測的角色有2個,則須完全正確,才算宣告成功。若無任何玩家符合玩家須猜測的角色,則猜測玩家的箭頭須指向「0」,才算宣告成功
之後,根據各玩家所公布的宣告結果進行分數計算及標記拿取。有關分數計算及標記拿取方式,規定如下
A.宣告正確
提前宣告的玩家:可獲得2分
最後宣告的玩家:可獲得1分
擔任「牧羊小孩」的玩家若能成功誤導擔任「獵人」及「獵犬」的玩家,使其錯誤指認擔任「大野狼」的玩家。則每有1位玩家被誤導,可讓擔任「牧羊小孩」的玩家額外獲得1分
B.宣告錯誤
提前宣告的玩家:須拿取1個錯誤標記
最後宣告的玩家:須拿取1個錯誤標記
若「提前宣告」的玩家宣告錯誤,須將獲得的錯誤標記翻至紅色「X」面。在次一回合進行時,該玩家不能執行「提前宣告」行動,只能執行「最後宣告」行動。待該回合公布宣告結果時,再將錯誤標記翻回至黑色「X」面
C.宣告無解
選擇不進行宣告的玩家:將無法獲得任何分數,亦無須拿取錯誤標記
(4)回合結束
將所有角色卡及問題卡分別集中,由最後一位宣告玩家的左手邊玩家擔任次回合起始玩家,進入次一回合遊戲
3.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出現下列兩種情況之一時即告結束:
(1)當有玩家獲得2個錯誤標記
(2)遊戲已進行3個回合
所有玩家分別計算自家所獲得的分數即告結束,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若出現平手局面,則由持有較少錯誤標記的玩家獲勝。若仍然平手,則由平手玩家共同贏得遊戲勝利
4.變體規則
(1)4位玩家進行
回合開始時,每位玩家各分發2張角色卡後,將剩餘的2張角色卡正面朝下分開並列置於桌面中央,視為第5位「中立玩家」。將1張資訊卡置於「中立玩家」旁邊桌上,此即為此「中立玩家」的編號
選擇行動時,「中立玩家」不會執行任何行動,玩家們亦不能對其執行「使用問題卡」行動,僅能執行「察看角色卡」行動。玩家在完成「察看角色卡」行動後,仍須將「中立玩家」的2張角色卡進行多次位置變換
其餘規則皆與基本規則相同
(2)進階規則
將基本規則中,使用各1張的牧羊小孩、獵人(?)、獵犬(?)及綿羊基本角色卡換成4張進階角色卡,其餘規則皆與基本規則相同
遊戲主題與機制
狼來了(Wooolf!!)遊戲訓練玩家們的模擬想像力、推理判斷力及應變取捨力,屬於自然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行動點數配額系統」、「投注」、「角色扮演」及「不同玩家能力」等,相當適合在派對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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