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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01  

          (所有圖片轉載自BGG網站)

 

「台灣妖怪鬪陣(Taiwan Monsters Brawl)遊戲為2016年由臺灣桌遊設計師林弘哲所設計的策略遊戲,遊戲過程動腦益智。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各種台灣傳說妖怪,以妖怪命盤上的符文來發動強大的妖怪能力,同時搭配手中的妖術卡,透過擲骰方式對其他妖怪進行挑戰。遊戲進行時,玩家們可各自挑選1位玩家進行妖怪決鬥,雙方對決後的獲勝者可獲得勝利點數。另外,玩家還可運用其持有的妖術卡,讓自家妖怪的妖力更加強化。當符合遊戲結束規定條件時,遊戲即告結束,獲得最多勝利點數的玩家,即為遊戲贏家,其所代表妖怪亦成為台灣的妖界至尊。

 

遊戲內容物

 

遊戲圖板(1)

妖怪技能板(8個,分別為獅暴雨、黃色小飛俠、鯊克藍、日月潭人魚、兩個太陽、火燒風、卡卡巨人、鶯歌妖鳥)

妖怪命盤板(8)

符文標記(70個,方形,雙面)

種類

特殊效能

數量

絕招

啟用後可立即使用自家妖怪技能板上的妖怪絕招(不可同時啟用2)

14

妖氣

啟用後可立即從公區取得2個妖氣標記

14

妖術

啟用後可立即從妖術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卡牌

14

升級

啟用後可在擲完挑戰骰前,立即升級1顆挑戰骰(升級方式為:灰 )

若某顏色挑戰骰不足時,須升級其他顏色挑戰骰。若所有顏色挑戰骰皆不足,則無法升級

14

重骰

啟用後可在擲完挑戰骰後,立即全部重骰1次,並選擇其中1次成功數較多者

14

妖氣標記(48個,六角形)

妖術卡(39)

區域卡(28)

灰色挑戰骰(46面為110000)

黑色挑戰骰(36面為111000)

紅色挑戰骰(36面為111100)

符文骰(1)

玩家輔助卡(8)

起始玩家卡(1)

玩家指示物(8,圓形,雙面,每組包括大小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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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人數

 

2~4

 

遊戲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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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準備

 

將遊戲圖板置於桌面中央,將3種顏色挑戰骰分堆集中,與符文骰置於圖板旁邊桌上備用。將所有符文標記分堆集中,置於圖板旁邊桌上備用。將所有妖氣標記集中,置於圖板中央區域位置備用

 

將所有妖術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形成妖術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旁邊桌上備用。將所有區域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形成區域卡牌堆,置於遊戲圖板旁邊桌上備用

 

玩家們分別選1個妖怪技能板,置於其面前桌上。並拿取對應的1個妖怪命盤板,置於自家妖怪技能板的下方桌上。另外,玩家們分別拿取1張玩家輔助卡,置於其面前桌上

 

玩家們分別拿取1(11)玩家指示物,並分別將小的玩家指示物置於遊戲圖板計分區的「0」格位置處,大的玩家指示物則置於自家妖怪命盤板的旁邊桌上

 

各玩家根據自家妖怪技能板的標示,拿取AB其中1組的起始資源。各玩家取得的符文標記須立即將其正面朝上置於自家妖怪命盤板上,取得的妖氣標記則置於自家妖怪命盤板的旁邊桌上

 

玩家們分別從妖術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妖術卡,在秘密察看內容後,將其正面朝內置於手中

 

由最近看過神怪片的玩家擔任起始玩家,將起始玩家卡置於其面前桌上

 

.遊戲進行

 

遊戲將進行若干回合,各回合進行時,包括下列4個階段:

 

(1)取得資源(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

 

首先,起始玩家從區域卡牌堆上方抽取「玩家人數+1」的區域卡,並將其逐一翻開,於桌面中央排成一列

 

接著,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將自家的玩家指示物擺放至其中1張區域卡上方,並從公區拿取該張區域卡的下方資源(包括符文標記及妖氣標記)

 

玩家拿取的符文標記須將其正面朝上置於自家妖怪命盤上的空格或是指定符文格上,妖氣標記則置於自家妖怪命盤的旁邊桌上

 

每張區域卡上方只能擺放1個玩家指示物,玩家拿取的符文標記若決定放棄不放置在自家妖怪命盤上,可改為拿取妖氣標記,並將其置於其妖怪命盤的旁邊桌上(1個符文標記可換成1個妖氣標記)

 

在所有玩家皆擺放玩家指示物並拿完資源後,起始玩家將唯一1張無擺放玩家指示物的區域卡丟置棄牌堆

 

(2)發出挑戰(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依序進行)

 

由本回合的起始玩家擔任首名挑戰者,進行挑戰行動。之後,依順時針方向,由下一位玩家擔任挑戰者進行挑戰

 

擔任挑戰者的玩家,若有佔據區域卡,可從下列2項行動中,選擇其中一項執行:

 

A.挑戰

 

玩家可選擇任一佔據區域卡的其他玩家進行挑戰,挑戰流程如下:

 

挑戰方行動

 

玩家拿取基本挑戰骰,即灰色、黑色、紅色挑戰骰各1

 

啟用自家妖怪命盤上某條連線上的所有正面符文效能,以及內建骰子圖格及內建成功數字格的效能(此為選擇性執行,玩家亦可暫時不啟用命盤連線,保留於以後啟用)

 

玩家將所有符合規定的挑戰骰(包括基本挑戰骰與命盤上內建骰子圖格挑戰骰)進行擲骰,並加總所有骰子的挑戰成功數和基本成功數(命盤上內建成功數字格數字)之總和

 

防守方行動

 

將自家佔據區域卡上方的玩家指示物翻至反面

 

玩家拿取基本挑戰骰,即灰色、黑色、紅色挑戰骰各1

 

啟用自家妖怪命盤上某條連線上的所有正面符文效能,以及內建骰子圖格及內建成功數字格的效能(此為選擇性執行,玩家亦可暫時不啟用命盤連線,保留於以後啟用)

 

玩家將所有符合規定的挑戰骰(包括基本挑戰骰與命盤上內建骰子圖格挑戰骰)進行擲骰,並加總所有骰子的挑戰成功數和基本成功數(命盤上內建成功數字格數字)之總和

 

結算挑戰結果

 

將挑戰方的成功數總和與防守方的成功數總和進行比較(即兩者數字相減),數字高的一方勝出,數字相同則無勝敗

 

若挑戰方成功

 

挑戰方可獲得防守方區域卡右上方所示的勝利點數,並可將遊戲圖板計分區的自家小玩家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若超過15分,可將小玩家指示物翻面)

 

防守方須將區域卡上的玩家指示物取回至自家面前桌上,並將該張區域卡丟置棄牌堆

 

若防守方為目前遊戲圖板計分區最高分者,挑戰方成功除可獲得防守方區域卡右上方所示的勝利點數外,還可獲得雙方挑戰結果數值差距的額外獎勵點數

 

若雙方挑戰結果數值差距達4分點數以上,則以4分點數計算。若挑戰雙方皆為目前遊戲圖板計分區最高分者,將無此額外獎勵點數

 

若挑戰方失敗

 

挑戰方無法獲得防守方區域卡右上方所示的勝利點數,並須將自家區域卡上的玩家指示物往卡的右邊移動,僅保留一半面積佔據區域卡,表示元氣大傷

 

另外,此挑戰方於此回合之後接受其他玩家挑戰時,每次擲骰結果皆須少1點成功數

 

防守方可將區域卡上的玩家指示物繼續保留,並將玩家指示物翻回正面

 

若挑戰方不勝不敗(即平手局面)

 

挑戰方與防守方皆可將區域卡上的玩家指示物繼續保留,防守方將玩家指示物翻回正面

 

B.休息

 

玩家可從公區拿取任一符文標記,並將其正面朝上擺置在自家妖怪命盤上的對應格(空格或是指定符文格)上。選擇休息的玩家,其玩家指示物仍保留在區域卡上,且仍有可能被其他玩家挑戰

 

擔任挑戰者的玩家,若無佔據區域卡(表示先前防守失敗),可從下列2項行動中,選擇其中一項執行:

 

A.抽取1張妖術卡

 

玩家從妖術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妖術卡加入手牌

 

B.丟擲符文骰2

 

玩家丟擲符文骰2次,並根據擲骰所示結果,將對應的符文標記正面朝上放置在自家妖怪命盤上

 

 (3)整理資源(所有玩家同時進行)

 

玩家指示物仍保留在自家區域卡上的玩家(無論是全部保留或是一半保留),可獲得此區域卡右上方的勝利點數,並可將遊戲圖板計分區的自家小玩家指示物往前移動對應格數(若超過15分,可將小玩家指示物翻面)

 

接著,玩家將區域卡上的玩家指示物取回至自家面前桌上,並將該張區域卡丟置棄牌堆

 

之後,玩家可以透過花費自家取得的妖氣標記數量,將自家妖怪命盤上反面的非絕招符文標記翻至正面。玩家可以花費每3個妖氣標記,將1個非絕招的符文標記翻至正面。只要玩家的妖氣標記足夠,其可翻轉的非絕招符文標記數量將不受限制

 

最後,玩家將自家妖怪命盤上所有的反面符文標記放回至公區,僅留下正面符文標記於自家妖怪命盤上

 

(4)更換起始玩家

 

本回合起始玩家將起始玩家卡傳遞給其左手邊玩家,並由此玩家擔任次一回合起始玩家,進入次一回合遊戲

 

.遊戲相關規定

 

(1)妖術卡使用規則

 

玩家在獲得妖術卡後無法直接使用,須花費規定妖氣數量後才能打出使用

 

大部分的妖術卡無使用時機之限制,玩家持有的妖術卡張數並無上限

 

當玩家打出妖術卡並執行其特殊效能後,須將其正面朝上丟置棄牌堆

 

(2)命盤有效連線規則

 

命盤上只有直列格及橫列格才能構成連線,斜列格不能構成連線

 

連線上的空格及指定符文格須放置符文標記,空格上可放置任意種類的符文標記,指定符文格則須放置對應圖像種類的符文標記

 

斜線格為禁止格,格上不能放置任何符文標記,連線格上不能出現禁止格

 

連線上的所有格須相連,且至少須有2格相連

 

連線上至少要有1個正面符文(即至少要有1個符文標記須正面朝上)

 

(3)命盤操控規則

 

首先,玩家在自家妖怪命盤上宣告啟動一條有效連線

 

接著,根據該連線格上標示的「內建骰子圖格」或「內建成功數字格」,可額外獲得挑戰骰或基本成功數。增加的挑戰骰須立即加入基本挑戰骰一齊擲骰,不能留到下次使用

 

之後,將連線上啟用的符文標記翻至反面。玩家可依照自家選擇的先後順序,執行連線上每個符文標記的特殊效能。其中,只有重骰符文須在擲骰後才能執行其特殊效能,玩家亦可在擲骰後決定不重骰,但仍須將該符文標記翻至反面

 

.遊戲結束

 

根據不同玩家人數,遊戲結束條件規定如下:

 

(1)2位玩家

 

無規定遊戲進行回合數,雙方玩家輪流擔任起始玩家。當某回合結束時,若有玩家率先取得或超過15分勝利點數,遊戲即告結束,並由此玩家贏得遊戲勝利

 

(2)3~4位玩家

 

遊戲進行回合數等同玩家人數,從起始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玩家輪流擔任各回合的起始玩家

 

當每位玩家皆擔任過1次起始玩家時,該回合結束時遊戲即告結束。玩家們根據自家最後所獲得的勝利點數進行比較,勝利點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

 

若出現平手局面,則由平手玩家根據其妖怪命盤板上正面朝上的符文標記數量進行比較,每個正面朝上的符文標記可換成1個勝利點數,由勝利點數高者獲勝

 

若仍然平手,則由平手玩家根據其所獲得的妖氣標記數量進行比較,每3個妖氣標記可換成1個勝利點數,由勝利點數高者獲勝。若還是平手,則由平手玩家加賽1回合來一決勝負

 

.變體規則(3~4位玩家進行)

 

(1)遊戲進行回合等同玩家人數´2,即每位玩家輪流擔任2次起始玩家

 

(2)玩家在抽取妖術卡時,可抽取2張。選擇其中1張加入手牌,並將另1張正面朝上丟置棄牌堆

 

(3)各回合結束時,若最高分玩家與最低分玩家的差距達10分以上,遊戲將立即結束

 

.妖術卡介紹

 

名稱

特殊效能

張數

龍捲風

可指定1位玩家,棄置其2個妖氣標記

2

海嘯

除自家外的所有其他玩家,皆須棄置1張妖術卡

1

野火燎原

可指定1位玩家,棄置其妖怪命盤上1個正面朝上的符文標記

2

神盾

可指定1位玩家,發出挑戰階段時其挑戰結果須扣減1點成功數

2

火山爆發

可指定1位玩家,扣除1分勝利點數(須在遊戲結束前執行)

1

爆炸

可指定1位玩家,扣除2分勝利點數(須在遊戲結束前執行)

1

雷獸

可將此次所有擲骰失敗的挑戰骰重骰1

2

補充妖力

可立即獲得3個妖氣標記

2

妖怪之眼

當防守方時,可增加1分勝利點數

2

妖術

可擲符文骰1次,並立即使用所骰的符文效能

2

大風吹

整理資源階段時,可將1個正面朝下的符文標記翻轉至正面朝上

2

妖寶袋

可擲符文骰2次,並隨機獲得2個符文標記,將其放置在自家妖怪命盤上。若符文標記無法放置在妖怪命盤,每個符文標記可換成1個妖氣標記

1

肉蔘

發出挑戰階段時打出,可額外獲得1顆黑骰,並加入此次擲骰

1

山魔神

發出挑戰階段時打出,可額外獲得1點成功數,並加入此次挑戰結果

1

兮卡肉肉

發出挑戰階段時打出,可額外獲得2點成功數,並加入此次挑戰結果

1

蛇獸人

當自家為挑戰方時,打出此卡可再挑戰1

1

劍獅

打出此卡可立即取消其他玩家針對自家所打出的妖術卡效能

1

石敢當

發出挑戰階段時打出,可讓對手玩家在發出挑戰階段擲骰時少用1顆紅色挑戰骰

2

符水妖

可立即抽取2張妖術卡加入手牌

2

炎靈

可指定1位玩家,隨機抽走其擁有的1張妖術卡並將其棄置

1

貓卡卡

可指定1位玩家,立即使用其絕招符文1

1

石獬

當防守的區域卡為東方,在發出挑戰階段防守失敗時,打出此卡後,可將玩家指示物保留在自家區域卡上無須棄置(挑戰方仍可得到勝利點數)

1

泥猿

當防守的區域卡為西方,在發出挑戰階段防守失敗時,打出此卡後,可將玩家指示物保留在自家區域卡上無須棄置(挑戰方仍可得到勝利點數)

1

沙蟾

當防守的區域卡為南方,在發出挑戰階段防守失敗時,打出此卡後,可將玩家指示物保留在自家區域卡上無須棄置(挑戰方仍可得到勝利點數)

1

水魅

當防守的區域卡為北方,在發出挑戰階段防守失敗時,打出此卡後,可將玩家指示物保留在自家區域卡上無須棄置(挑戰方仍可得到勝利點數)

1

霧猙

當佔據到北方或東方的區域卡時,可獲得1個絕招符文標記和1個妖氣符文標記

1

風雉

當佔據到北方或西方的區域卡時,可獲得1個絕招符文標記和1個重骰符文標記

1

炎龜

當佔據到西方或南方的區域卡時,可獲得1個絕招符文標記和1個升級符文標記

1

林鼥

當佔據到東方或南方的區域卡時,可獲得1個絕招符文標記和1個妖術符文標記

1

 

遊戲主題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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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妖怪鬪陣(Taiwan Monsters Brawl)遊戲訓練玩家觀察辨識力、應變取捨力及組織規劃力,屬於社會類的桌上遊戲。遊戲中所運用的機制包括「擲骰」、「手上物件管理」、「圖案建立」、「板塊放置」及「不同玩家能力」等,適合在家庭及朋友聚會場合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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